中环资源网获悉,11月17日,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就《天津市推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于2023年11月30日前反馈。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天津市推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要求,守牢美丽天津建设的安全底线,统筹推进我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我局制定了《天津市推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于2023年11月30日前,将《意见反馈表》发送至gutichu@tj.gov.cn邮箱,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望积极参与,并感谢支持!
附件1:《天津市推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征求意见稿)
2:意见反馈表
2023年11月17日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处袁海晨;
联系电话:87671531)
附件1
天津市推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要求,守牢美丽天津建设的安全底线,统筹推进我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现制定以下举措。
一、全面推进提升改造
支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对标绿色发展“领跑者”,以节能降碳和绿色转型为牵引,在危险废物经营能力不变的情况下,开展搬迁改造及兼并重组工作(详见附件),推进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资源化产品结构升级,向产业链中高端延伸,鼓励使用清洁能源装备,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工艺及低端收集类项目盲目上马。加强对现有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积极有序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指导帮扶,稳妥推进使用低端初级工艺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关停并转,推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绿色化高端化发展。
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
加快塑造发展新优势,推动区域性特殊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在津落地,加强与国家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技术中心合作交流,承担国家特殊危险废物处置类科研项目,联合攻关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关键核心技术。支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领航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和关联企业共建产业创新中心,组织开展“技术攻关+产业化应用”示范工程,推动危险废物环保科研项目与京冀两地共享与转化。
三、健全动能转换机制
持续优化促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政策。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继续开展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试点,支持我市工业企业创建“无废工厂”,支持大型企业集团内部共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危险废物收集能力过剩的区域,应科学评估本区域危险废物产生情况,守牢美丽天津建设安全底线,严防形成危险废物收集洼地。
四、探索绿色低碳发展机制
支持我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试点企业、集团内部共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企业开展低碳场景试点示范建设,重点研究和示范推广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和环境污染防治的减污降碳新技术、新工艺,在具备条件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探索建设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示范项目,通过市场化方式鼓励利用废弃油田等发展多样化低成本碳封存,拓展二氧化碳在固体废物资源再生领域应用场景。
五、加大绿色金融支持
支持有条件的资管公司、投资基金、国有资本等积极参与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绿色低碳转型项目,搭建交流平台,探索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市场化改革路径。积极帮助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对接金融机构和融资租赁公司,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再贷款、碳减排等中国人民银行支持工具,加大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提升改造的绿色金融服务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发行绿色债券 。
六、推动数字绿色赋能
指导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自建信息化管理系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对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全过程自我管理。整合视频监控、电子标签等集成信息化监管手段,结合物联网、大数据、5G+等先进技术,不断完善我市危险废物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加强对危险废物全过程跟踪管理,并积极推动与相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实现互通共享。
附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搬迁改造方案编制大纲
附件: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搬迁改造方案编制大纲
1. 项目概况
1.1搬迁背景
1.2基本情况
1.3搬迁性质
1.4新选址周围环境现状
2.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
3. 搬迁前后生产水平及减污降碳变化情况
4. 搬迁前后污染防治措施情况
4.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4.2水污染防治措施
4.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4.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4.5土壤、地下水等防腐防渗措施
4.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5. 对原址采取的环境管理措施
6. 安全生产措施
7.结论
8.附件
1.项目概况
1.1搬迁背景
说明企业搬迁背景情况和搬迁的主要原因。
1.2基本情况
说明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搬迁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代码、迁建前后企业地点、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规模、危险废物的名称、类别及代码,以及资源化产品名称及产量等。迁建后的企业选址须符合规划要求。明确企业迁建是否需要绿色金融贷款支持。
1.3搬迁性质
明确企业是整体搬迁改造还是部分搬迁改造。
1.4新选址周围环境现状
说明企业周边主要环境敏感点等信息,主要包括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
2.与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
简述现有企业环境评价、竣工验收、排污许可手续等情况。说明现有企业是否有遗留的环境问题以及环境违法处罚记录,有遗留环境问题的,明确遗留的环境问题是否已经整改,并附相关整改完成材料。
3.生产水平及减污降碳变化情况
主要从生产工艺和设备、资源能源消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特征指标、碳排放量、污染物排放量等方面说明企业搬迁前后生产水平及减污降碳变化情况。
同时明确生产工艺是否属于先进生产工艺(利用的工艺纳入最新版《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先进适用技术》、《国家绿色低碳先进技术成果目录》、以及相关专利或标准中涉及的生产工艺等)。
4.搬迁前后污染防治措施情况
主要说明企业迁建前后大气、水、噪声等污染防治措施、固体废物的处置措施、土壤地下水防腐防渗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降碳措施等变化情况。
其防治措施可参照下表列出。
5.对原址采取的环境管理措施
简要叙述依法对原经营场所和设施所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6.安全生产措施
简要叙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计划以及采取的安全管理措施等。
7.结论
明确企业搬迁性质,说明搬迁前后生产水平和减污降碳变化情况,以及搬迁改造的必要性。
8.相关附图、附件
附图主要为搬迁后的周围环境简图。相关附件包括企业现有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排污许可复印件,以及遗留环境问题整改完成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