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资源网获悉,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浙江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2023-2030年)》,到2030年底,建设1个以上国家危险废物区域处置中心和若干个省级处置中心,培育10家左右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行业普遍达到“排放清洁、技术先进、外观美丽、管理规范”要求,危险废物处置单位集中度、先进性、景观化水平大幅提升,形成绿色低碳、健康有序的产业生态。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充裕、结构合理、布局优化,基本实现“趋零填埋”危险废物填埋占比控制在5%以内。基本建成多跨协同、整体智治、闭环监管的危险废物治理机制,基本实现危险废物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技术研发能力、管理决策支撑能力领跑全国。全文如下: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国办函〔2021〕47号)精神,进一步优化提升我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结构,着力提升生态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我厅起草了《浙江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23-2030年)(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11月18日前反馈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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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浙江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23-2030年)(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