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先后提出蓝碳先行方案或建设蓝碳交易市场,推进建立蓝碳投融资相关制度和机制,大力支持蓝碳项目开发。这意味着蓝碳正在被越来越多人所认识和接受,我国蓝碳发展进入新时期。
凭借固碳量巨大、固碳效率高、碳埋藏周期长的优势,蓝碳的价值正在逐渐凸显,国内蓝碳发展也在不断进步。深圳日前刚刚完成全国首单红树林保护碳汇交易拍卖,起拍单价达183元/吨;江苏盐城湿地珍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完成蓝碳生态系统碳汇交易签约仪式,这是我国首笔盐沼碳汇交易项目。
自然资源部海洋一所海岸带科学与海洋战略中心主任刘大海表示,今年以来,蓝碳市场升温明显。海洋碳汇核算标准的建立和重启CCER(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的预期,激发了企业的碳汇需求,促使蓝碳项目频频涌现。多地先后提出蓝碳先行方案或建设蓝碳交易市场,推进建立蓝碳投融资相关制度和机制,大力支持蓝碳项目开发。这意味着蓝碳正在被越来越多人所认识和接受,我国蓝碳发展进入新时期。
潜能巨大
蓝碳即海洋碳汇,是指通过海洋活动及海洋生物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从而减少温室气体在大气中浓度的过程、活动或机制,分为非生物机制和生物机制两部分。
国家海洋信息中心海洋生态研究室相关负责人此前在接受采访时告诉《中国能源报》记者:“非生物机制主要利用海气交换作用吸收二氧化碳,如二氧化碳在海水重力作用下进入深海或海洋沉积物,则能构成长时间尺度的储碳。生物机制主要利用海洋生物活动驱动二氧化碳吸收,如红树林、盐沼植被、海草床等植物光合作用固定二氧化碳,并通过食物链传递、生物量累积等一系列过程将碳封存在滨海湿地、底层水体或海洋沉积物中。”
我国作为海洋大国,是世界上为数不多同时拥有红树林、海草床、滨海盐沼三大蓝碳生态系统的国家之一。刘大海介绍,我国红树林的平均净固碳量高于全球平均水平,超过200克碳/平方米;海草床和滨海盐沼则略低于或接近于全球平均水平;滨海盐沼的年碳埋藏量最大,约占我国蓝碳生态系统总年碳埋藏量的80%。以早期布局蓝碳的威海为例,因有海草床和盐沼湿地两大天然海洋碳汇系统,威海海洋碳汇资源禀赋优越。威海市海洋发展局党组书记、局长陈丕松向《中国能源报》记者介绍,威海碳汇渔业优势得天独厚,全市海洋牧场面积150万亩。近年来,威海市通过大力发展以海带、裙带菜为重点的海藻类养殖,以牡蛎、鲍鱼、扇贝为重点的贝类养殖,持续增强海洋渔业碳汇能力,成为我国重要的渔业碳汇库。“2022年,威海全市贝藻养殖产量196.8万吨,相当于减排53.1万吨,占到全省1/3。”
多方推进
今年以来,国内蓝碳相关标准不断发展。今年1月,由自然资源部批准发布的《海洋碳汇核算方法》行业标准(HY/T 0349-2022)(以下简称《核算方法》)正式实施;4月,广东省印发我国首个蓝碳碳普惠方法学《广东省红树林碳普惠方法学(2023年版)》;9月,江苏省组织制定《潮滩与盐沼生态系统碳储量调查技术规范》《海岸线分类与调查技术规范》两项标准,首次明确了潮滩与盐沼生态系统中碳储量的调查方法和评估标准,规定了各类海岸线的调查评估方法。在蓝碳交易方面,浙江、江苏多地也陆续启动。其中,江苏盐城湿地珍禽自然保护区的首个蓝碳交易项目,首批二氧化碳减排量达1926吨。厦门大学环境与生态学院教授陈鹭真表示:“盐城的项目为我国蓝碳产业发展和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提供了可复制的模板。各类蓝碳项目可以因地制宜,同时综合评估固碳、生物多样性维持和社区发展,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打造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的蓝碳项目。”
刘大海表示,蓝碳交易在我国是一个刚刚起步的新领域,也是我国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举措。目前,蓝碳市场总体活跃度不高,企业开发意愿不强,交易凭证市场认可度不高,且整体缺乏项目开发经验。“在此背景下,多地蓝碳项目的诞生将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在试点项目发展新技术、新标准、新模式的过程中,逐步积累项目开发经验,完善蓝碳市场,促进更多项目实施与落地。这对于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和促进低碳发展,形成兼具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市场前景有着积极意义。”
协同发展
得天独厚的发展优势、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为我国蓝碳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多地的蓝碳交易试点实施也开辟了新的发展局面,蓝碳市场发展热度持续上升。
与此同时,让蓝碳发展更健康、持续,利用好、保护好这项资源也尤为重要。在现有生态系统保护方面,陈鹭真表示:“蓝碳生态系统是全球面临气候变化和人类干扰最严峻的区域,也是全球生物多样性热点区域和濒危物种的栖息地。蓝碳项目的另一个重要目标是能更好保护和修复这些系统。这意味着,我们更希望倡导大家通过蓝碳项目实现协同固碳、维持生物多样性、防灾减灾等生态系统功能的提升。”
为更好地开发利用蓝碳,亟需摸清蓝碳规模、完善保障体系。刘大海表示:“目前我国蓝碳经济发展仍面临经济社会发展刚性需求、能源脱碳转型困难、产业结构调整困难、‘双碳’技术短缺等挑战。已有项目上也面临诸多难题,如政策保障体系不够完善,相应的认证标准体系仍未建立;尚未全面摸清蓝碳本底规模,蓝碳衡量和评估测算体系缺乏系统完整的布局;蓝碳交易市场体系尚不成熟,相关蓝碳项目的市场并没有完全商品化;相关产权及归属不清晰、利益与责任分工有待进一步明确等。”
对此,刘大海建议,要加快蓝碳及相关领域政策、法律制定工作,发布海岸带蓝碳资源管理相关法规、政策和方法体系,为国内蓝碳项目发展提供支持保障;加快建立蓝碳评估标准,摸清我国现有蓝碳存量和未来发展空间,建立蓝碳调查、监测、评估标准和方法学体系。“与此同时,还可推动蓝碳项目合作国际化。加强对蓝碳领域科普宣传,积极开展蓝碳国际合作,与相关国家设立蓝碳示范合作项目,推广我国在发展蓝碳方面的标准、技术和经验,加快推进国内蓝碳标准‘走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