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资源网获悉,首创环境发布公告称,首创环境投资向新疆天富垃圾焚烧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重整投资款人民币1.2亿元;首创环境投资拟投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技改工程,技改工程投资额为人民币29,055万元。
据了解,目标公司是一家于2014年4月28日在中国成立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0,000,000元,目前由石河子市国能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全资拥有,而后者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资拥有。目标公司主要从事固体废弃物焚烧处理及相关发电业务。
目标公司获石河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当地政府授权的生活垃圾特许经营权管理部门)授予处理石河子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特许经营权,为期30年,项目的生活垃圾总处理规模为每日1000吨,自2015年开始项目的营运。然而,目标公司当时营运项目时采用的技术已逐渐不能满足垃圾焚烧规定的标准,导致目标公司连年亏损,最终于2022年5月起暂停营运。
由于目标公司停产多年并连年亏损,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目标公司于2023年6月1日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于2023年6月5日,法院受理目标公司提出的破产重整请求,并指定管理人担任目标公司的管理人,负责(其中包括)筛选和管理重整投资人的招募工作。
2023年7月,管理人向北京首创投资发出定向招募邀请,而北京首创投资作为回应,向管理人提交了参与招募所需材料并支付人民币1,000,000元作为诚意金(「诚意金」)。于2023年8月28日,北京首创投资(作为潜在重整投资人)进一步与管理人及目标公司订立重整投资方案。
2023年9月8日,北京首创投资接获通知,有关根据重整投资方案以代价人民币120,000,000元收购目标公司全部股权的重整计划已获债权人会议及法院正式批准,重整投资方案由北京首创投资(作为重整投资人)、管理人与目标公司订立。因此,北京首创投资将根据重整投资方案的条款及重整计划进行收购事项。
此外,作为重整计划的一部分,北京首创投资拟进一步对项目进行投资,以实施必要的技改,包括但不限于机械方面的改进、改造及升级现有设备系统以及提高现有土地、车间及配套设施的利用率,从而提升项目营运的整体效率及生产力。为此,特许经营权之期限将重新设定,即自北京首创投资实施的上述技改工程完工进而重新开始项目营运日期起计30年。根据现时估计,投资总额预期约为人民币290,550,000元,而最终投资金额将根据最终重整计划并考虑当时市况厘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