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内蒙古能源集团与内蒙古银行在呼和浩特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自治区党委主题教育第十四巡回指导组组长王瑞峰作为两家企业主题教育开展指导领导受邀见证签约。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何雨春,内蒙古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刘丰出席签约仪式。
集团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黄永娴,内蒙古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刘新平分别代表双方签署协议。此次战略合作是内蒙古能源集团与内蒙古银行两家企业共同深化主题教育成果的一项务实举措,开启了双方战略合作的新篇章。下一步,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将能源与金融两大要素有机融合,不断激发金融支持能源经济发展新动能,在提升能源安全保障、推进新能源项目建设、构建完善能源产业链等方面发挥更大金融效能。在携手共赢、实现自身发展壮大的基础上,更加有效地助推落实“五大任务”、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为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力量。双方相关人员参加签约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