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在磷化工企业实施“以渣定产”的决策部署和年度工作安排,2021年1月21日-1月22日,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组织省工信厅、省评估中心、省环科院、黔南州工信局、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成立了调研核算组赴黔南州开展磷化工企业磷石膏“以渣定产”调研核算工作,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福泉分局、瓮安分局、福泉市工信局、瓮安县工信局以及各企业相关负责同志陪同调研核算。
调研核算组一行先后实地调研了贵州利丰达实业有限公司磷石膏渣场、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鸡山充填站、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摆纪渣场生态综合体项目、金正大诺泰尔化学有限公司磷石膏陈化仓及制酸项目,详细了解渣场运行管理、磷石膏堆存量、磷石膏综合利用、新技术研发及新产品推广应用等情况,并查阅资料开展“以渣定产”核算,经调研核算现场出具《贵州省2020年度磷化工企业“以渣定产”核算结果认可书》。
通过调研核算,2020年度黔南州涉及的四家磷化工企业“以渣定产”工作基本完成,磷石膏综合利用处置取得一定成效、资源利用产业链基本形成,综合利用规模和水平大幅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