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的意见》,根据2020年12月22日陶长海副省长主持召开的《关于研究全省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有关工作的会议纪要》,关于“2021年及十四五时期,要围绕磷石膏综合利用‘零增量、化存量’目标,继续实施全省磷化工企业磷石膏‘以渣定产’工作”的要求。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级监察专员谢培午率队前往贵州磷化集团(瓮福板块)独田渣场、摆纪渣场和发财洞水处理设施进行调研。
调研组对贵州磷化集团(瓮福板块)独田渣场、摆纪渣场环境污染防治工作、2021年贵州磷化集团实施磷石膏“以渣定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详细了解,认真查看发财洞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防洪应急设施管理情况,现场交流并反馈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和相关工作要求。
调研组认为,自我省开展磷石膏“以渣定产”工作以来,贵州磷化集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认真履行企业主体责任,真抓实干,措施得当,在2020年度首次实现了“产销平衡”,磷石膏渣场的环境污染风险可控。
调研组强调,贵州磷化集团是全国规模最大的磷化工企业,产生的磷石膏总量大,在全省总量中占比高(高达83%以上),能否实现磷石膏“产消平衡”,对全省实现磷石膏“零增量、化存量”的目标至关重要。
一是企业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底线思想。坚决守住生态环保底线不动摇。紧盯目标,不折不扣的按照省政府磷石膏“以渣定产”工作要求开展工作。二是树立系统思维。围绕磷石膏渣场与发财洞的关系,综合施策,强化工业固废全生命周期管控,举一反三做好自查自纠,避免产生系统性风险隐患。三是规范企业管理,抓紧完善磷石膏渣场、生态修复等项目手续办理,合法合规开展项目实施工作。四是做好汛期环境风险的排查治理,抓好磷石膏渣库、发财洞水处理设施的防洪度汛工作,强化应急管理,避免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五是各级生态环境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管。强化磷石膏排放、堆存的日常监管,持续开展好治污减排达标和“三磷执法”专项行动,确保磷石膏规范化堆存。要进一步加大全省磷石膏渣场环境风险的排查治理,确保不发生环境污染事件。
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水生态环境处、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福泉市政府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参加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