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就《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3项国家标准修改单公开征求意见。
关于公开征求《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3项国家标准修改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完善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我部决定修改《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目前,编制单位已完成标准修改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标准修改单(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建议。请于2023年8月30日前将意见书面反馈我部,意见的电子版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