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创新是第一动力。“十四五”时期,生态环保工作进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新阶段,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高标准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全面完成“十四五”生态环保重点任务,必须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作用,整体推进生态环保工作创新发展。
为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鲁环发〔2022〕19号),推动我市生态环境科技创新工作,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今后一段时期我市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的目标方向和工作措施,以科技创新支撑生态环保工作,全力保障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促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内容
《意见》共分6部分14条,从总体要求、科研能力、技术攻关、成果转化、技术交流及科普活动、保障措施等方面,明确了加强生态环境科技创新工作的具体举措。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提出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改革创新,完善政策体系,强化生态环境科技创新基础平台和保障能力建设,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支撑引领作用,为守护蓝天、碧水、净土提供有力支撑。
第二部分提高科研能力。依据当前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重点难点和关键共性问题,从提高基础研究能力、坚持应用研究创新、提高科技创新支持力度等五个方面,明确了我市生态环境科技创新的重点突破方向。
第三部分推进重点领域技术攻关。明确开展污染防治技术、生态保护与修复技术、现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生态环境安全技术、碳达峰碳中和技术等方面研究。
第四部分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支持临沂大学开展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试点。鼓励相关单位积极申报各类试点,加强生态环境技术供需对接,加强技术示范应用,推进生态环境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
第五部分组织开展技术交流和科普活动。适时组织召开技术交流会议、科技帮扶行动,加强生态环境科普基地建设,开展特色生态环境科普活动,促进全民生态环保意识和生态环境科学素养提升。
第六部分保障措施。强化组织领导、开展考核激励、强化宣传引导,加大对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的支持力度。
三、主要亮点
《意见》突出“三个坚持”。一是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加强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应用,确保科技支撑精准有效。二是坚持系统推进。通过加强制度建设、能力建设、机制创新和组织保障,健全完善科技创新工作的“四梁八柱”,系统谋划、久久为功,确保科技创新工作行稳致远。三是坚持主动作为。坚持大环保格局,强化资源整合,通过积极搭建平台、创新机制,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环保企业等外部资源作用,形成强大合力,共同推进生态环境科技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