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辽宁省累计争取中央专项资金1.42亿元,支持重点企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24家企业累计完成重点改造项目397个,减少污染物排放,为发展腾出空间。
2023年6月20日,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主题系列(第5场)新闻发布会,重点介绍今年以来全省加强宜居环境建设,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大力改善市容环境,着力提升城市品质等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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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省委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以来,省住建厅坚决贯彻落实有关决策部署,迅速在全省住建系统叫响“振兴新突破、住建当先锋”,积极投身到新时代“辽沈战役”中来,锚定城市高质量发展目标,以“绿叶杯”竞赛活动为抓手,加快补齐城市短板,完善城市功能,不断改善人居环境和生活品质,为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全面振兴新突破贡献住建力量。本次发布会我重点介绍加强宜居环境建设方面有关情况。
第一,着力补齐城市基础设施短板,完善城市功能
1.加快海绵城市建设。海绵城市是缓解城市内涝、解决“城市看海”的重要举措之一。近年来,全省积极推动海绵城市建设,大力推进城市老旧排水管网和设施更新改造,稳步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和易涝点整治。新建改造排水管网1658公里,疏浚排水管道10297.8公里,安装或修复窨井盖14.3万个。下步,聚焦“三个加强”建设海绵城市。一是加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系统推进排水管网、泵站、排涝管道建设,对逢雨必涝的积水点“一点一策”,加快整治。完善城市防汛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反应能力。二是加强雨污分流改造。改造混错接的雨污水管网,修复破损和功能失效的排水防涝设施。老城区按照排水分区,因地制宜推进雨污分流改造,新城区落实雨污分流建设要求。三是加强示范带动。指导沈阳、葫芦岛市完成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做法。
2.提高城市供热保障能力。冬季供热是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是民生工程,更是民心工程。去年以来,全省更新改造供热管网1903公里,稳妥做好供热期储煤、供暖设施检修等各项保供工作。下步,聚焦“四个注重”深化供热体制改革,全力提升供热质量和服务水平,确保下一供热期用户投诉量、设备故障量大幅度实现“双下降”。一是注重稳定运行。保障热源热网运行更加稳定、更加高效。推进城市供热管网的互联互通建设和热源更新改造,推动形成城市区域合理的“一网多源”,充分发挥热电联产等优势热源供热能力,进一步保障热源热网的稳定运行。二是注重问需于民。持续开展“访民问暖”行动,重点抽访投诉供热公司投诉不畅、服务不及时用户,督促企业提升供热服务水平,切实保障群众利益。三是注重减碳降耗。鼓励利用清洁能源发展城市供热,推进工业余热和太阳能、核能发电、污水源热泵、地源热泵等清洁及可再生能源在供热领域的应用。积极开展节能减排改造,有效降低供热能耗。四是注重智慧便民。推进智慧供热及监管体系建设,提升系统运行自动控制水平。贯彻城市供热文明行业标准,推行优质服务,创新服务举措,推进线上办理缴费、停供、报修等业务,提高便民服务水平。
3.推进城市公园绿地建设。园林绿化是实现城市绿色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不仅代表着一个城市的形象和品位,也代表着一个城市的发展环境,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去年以来,全省加强城市各类公园和绿道绿廊建设,大力推进口袋公园建设,新增建成区绿地面积1931公顷,新建绿道长度122公里,特别是2022年全省建设1500个城市口袋公园居全国首位,切实让城市园林绿化成果惠及群众。下步,聚焦“三个强化”提升园林绿化水平。一是强化绿色生态网络构建。通过规划建绿、拆违建绿、破硬建绿,支持留白留璞,增加城市绿量和绿化覆盖率,到2023年底前,新建城市绿地面积206.16公顷。二是强化口袋公园建设。结合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重点围绕居住区周边区域,全省将新建1300个城市口袋公园,逐步实现居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入园”目标。三是强化树木保护管理。严格执行《城市绿化条例》等规定,划定城市绿线,保护古树名木。严格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化用地、树木的审批,加强源头管控和事中事后监管。
第二,持续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质
1.开展城市市容环境整治。城市环境整治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改善人民生活条件、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的有效措施。去年以来,全省整治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6.4万块,清理乱涂乱画144万处。开展清脏治乱大扫除,提升清扫保洁质量。推行绿色除运雪,保障城市道路安全畅通。下步,聚焦“五大行动”深入开展城市市容市貌环境整治,采取第三方测评的方式考评各市整治工作情况,实行季度考评、排名、通报制度。一是开展背街小巷整治行动。重点将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纳入整治范围,制定“一巷一策”整治方案,抓好综合整治,彻底改善背街小巷环境面貌和承载能力。二是开展广告设施整治行动。完善广告牌匾日常巡查机制,针对破损、陈旧、光板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牌匾,开展集中排查整治,实现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的安全、整洁、美观。三是开展施工围挡整治行动。全面排查道路施工围挡乱象,重点对超期围挡、围而不建、围挡设置不规范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维护公共空间整洁有序。四是开展城市道路整治行动。加强城市道路路面清洗,清理城市主次干道等公共区域积存垃圾,保持交通护栏、隔离墩等设施齐全完好。五是开展城市绿化整治行动。重点整治行道树及绿地内树木缺株、死株、空株和危树危枝等问题,改善绿化环境。
2.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垃圾分类既是民生关键小事,又是关乎生态文明建设的大事。去年以来,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87%,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0.4%,沈阳、大连、鞍山等11个市城区原生生活垃圾实现“零填埋”。下步,聚焦“把好四关”推动生活垃圾分类走深走实。一是把好分类立法关。推动各市完成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或生活垃圾全过程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的立法、修订工作,强化垃圾分类法治约束能力。二是把好回收利用关。围绕资源节约、循环利用,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加快构建居民投放前端、回收运输中端和处置利用末端相衔接的“全过程”、“全链条”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三是把好设施建设关。规范源头到末端的分类设施设备配置,不断夯实垃圾分类的硬件设施基础。优化厨余和有害垃圾处置,重点推进本溪、朝阳等市垃圾焚烧项目建成运行。四是把好宣传引导关。广泛开展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凝聚社会共识。发动志愿者和宣讲团进校园、进社区、进公共机构,开展各类宣传活动。推进垃圾分类与基层治理工作深度融合,发动居民共商共评共享,切实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第三,强化市政设施安全管理,增强城市韧性
1.加强城市燃气安全管理。城市燃气与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息息相关,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去年以来,全省更新改造老旧燃气管网2205公里,商业用户安装燃气报警器21万户,居民用户安装报警器842万套、自闭阀889万个、长寿命连接管1020万条。下步,聚焦“两个提升”进一步加强燃气安全管理。一是提升整治效果。紧盯燃气安全运行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加强老旧小区、老年用户管理,加强燃气使用环节监督检查,继续开展“提示行动”“关阀行动”。二是提升本质安全。推进2000公里燃气老旧管网改造。加快居民用户燃气报警器、自闭阀、长寿命连接管等安全设施的安装工作。坚持违章占压动态清零,发现一处,清理一处。
2.加强城市道桥安全管理。城市道路桥梁工程关系到城市的发展和具体的民生,质量安全是新形势下城市发展建设的重中之重。去年以来,全省大力推动城市危桥改造,积极推进道路塌陷隐患排查和治理,畅通道路“瓶颈”。加强城市道路塌陷的常态化巡查防控,按需充实人员和设备,提高应急救援和处置水平。下步,聚焦“两个坚持”切实加强城市道桥安全管理。一是坚持工程化、项目化、清单化推进城市危桥改造。在采取有效安全措施、保证车辆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危桥改造进度,尽早完成改造任务。定期开展桥梁检测排查,确保城市危桥清单实现动态化管理。二是坚持常态化巡查养护。深入开展城市道路隐患排查,提升城市道路的养护巡查、地下管网等设施监控防范、地下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等日常管理水平,落实探地雷达检测费用及应急抢险资金,防范道路塌陷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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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加快打造营商环境“升级版”的目标要求,在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着力在宜居环境提质效上下功夫,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打好打赢新时代东北振兴、辽宁振兴的“辽沈战役”提供绿色保障。
一、牢牢守住生态环境保护红线底线,深入开展污染防治攻坚
(一)实施蓝天保卫战。深入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PM2.5和臭氧协同防治及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实施重点行业企业环保绩效差异化管控,环保绩效A级和保障类企业纳入“白名单”,重污染天气期间实施自主减排,确保企业不停产、不限产。紧盯20个大气重污染区域,实施“一区一策”整治,对去年PM2.5不降反升的本溪市溪湖区,约谈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紧盯重点时段,强化秸秆禁烧管控。推动钢铁行业绿色低碳转型,2022年以来,累计争取中央专项资金1.42亿元,支持重点企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24家企业累计完成重点改造项目397个,减少污染物排放,为发展腾出空间。全面排查涉挥发性有机物重点行业和油品储运销企业2082家,针对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整治。强化在用柴油货车监督监测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排查柴油车41万余辆,登记机械4.7万台。截至5月底,全省重污染天气比率为0.8%,达到国家考核要求。
(二)深入实施碧水保卫战。统筹推进河流、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持续推进入河、入海排污口规范化整治,累计整治完成入河入海排污口8000余个。聚焦17个重点河段,划定控制单元,明确工程和管控措施,推动实现稳定达标;“一河一策”编制河流水质防风险保达标应急预案,以有效应对突发水污染风险。开展辽东湾主要入海污染物溯源分析,建立辽东湾污染物入海负荷清单;推进大连、营口、葫芦岛8条辖区内国控入海河流总氮污染治理,完成8项治理工程,1至5月,8条河流入海断面总氮浓度同比均实现负增长。推进抚顺大伙房水库、营口白沙湾美丽河湖、美丽海湾建设。累计争取中央专项资金1.4亿元,支持锦州市国家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示范项目。以大伙房饮用水水源为重点,持续开展全省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县级及以上城市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稳定达标。今年1至5月,全省地表水国考断面Ⅰ-Ⅲ水质比例为83.3%,同比提高1.3个百分点。
(三)实施净土保卫战。加强关闭搬迁企业地块土壤污染管控,建立土壤重点监管单位清单并实施动态管理,开展土壤和地下水重点污染源隐患排查整治,实施8个土壤污染源头管控重大工程项目,完成23个污染地块治理修复。推广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治理模式,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组织沈阳、大连和盘锦市确定国家“无废城市”建设年度重点项目清单。经积极争取,国家(东北)区域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技术中心落户辽宁,通过该项目建设,将进一步提升我省危险废物风险防控能力、助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高质量发展。
同时,严守环境安全底线,常态化、滚动式开展涉危废企业、饮用水水源保护、核技术利用单位等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今年,全省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二、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全力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优化行政审批。成立重点项目服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省环评审批服务“三本台账”,积极对接各市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动态化更新、清单化推进,国审项目全程协办、省审项目即来即办、市审项目跟踪督办,重点项目现场帮办、专人盯办,主要污染物总量即来即办,全力服务重大项目落地提速,兴城抽水蓄能、鞍台高速、 鞍钢鲅鱼圈钢铁分公司余气综合利用发电以及阜新丰田、朝阳利州、铁岭清河电厂等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等一批重点项目落地实施。指导阜新市生态环境局出台了《辽宁阜新氟产业开发区医药中间体项目和中试车间项目环评审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在企业现有生产工艺设施不变,不突破污染物排放总量和保障环境安全前提下,对企业医药中间体项目简化环评审批,采取登记备案制,实施即来即办,受益企业近20家。深入推进“一网通办”,全部审批事项在法定时限基础上至少压缩50%。推动环评审批进度“可视化”,全流程实时查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效能。建立常态化执法监督帮扶体系,依法依规实行轻微问题帮扶解决、一般问题监督化解、严重问题依法严惩,以精细化容错整改助力企业发展。深入推进全省重点排污企业帮扶指导,实行专人驻厂“管家式”帮扶;出台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将更多守法模范企业纳入生态环境执法正面清单,对企业无事不扰。出台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办法,统一全省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最大限度避免生态环境行政处罚中出现“同案不同罚”等现象。建立环境执法领域社会监督机制,推动各市选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代表和人民群众担任特约监督员。
(三)谋划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EOD)试点。积极组织各地区谋划,通过统筹生态环境治理与产业发展、区域开发与持续运营、投融资与项目实施等,探索建立“生态环境治理+产业发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拓展生态环境治理投融资机制、推动环保产业发展。年初以来,沈阳沈北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大连庄河水环境综合整治与渔业经济区建设、辽阳弓长岭区基于汤河流域及矿区人居生态环境生态治理的片区开发等3个项目通过生态环境部评审,并向金融机构推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