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印发,提出到2025年,统筹农村改厕和污水、黑臭水体治理,因地制宜建设污水处理设施。
2021年1月,国家发改委等十部门发布《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提出稳妥推进农业农村污水资源化利用。积极探索符合农村实际、低成本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和模式。根据区域位置、人口聚集度选用分户处理、村组处理和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等收集处理方式,推广工程和生态相结合的模块化工艺技术,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
2021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印发,提出以乡镇政府驻地和中心村为重点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2021年6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加快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的指导意见》,乡村宜采用小型化、生态化、分散化的污水处理模式和处理工艺,合理确定排放标准,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
2021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将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列为重点任务之一。
2021年12月,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提出基本消除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农村生活污水,东部、中西部地区分别达到55%、25%。
2022年1月,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提出,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分区分类治理生活污水。
2022年2月,国务院印发《“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机衔接。
2022年12月,发改委、住建部、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推进建制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方案》,推进建制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优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