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许昌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印发<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以解决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处置难题,进一步优化
危险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处置水平。
《意见》指出,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总量控制、合理布局、优胜劣汰”原则,选择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及危险废物收集工作经验、具备专业技术能力、社会责任感强的独立法人企业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开展试点工作;鼓励依托小微企业集中的产业集聚区和工业园区开展试点并作为园区基础配套设施。
《意见》指出,强化属地监督管理责任,加强对小微企业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严格试点单位监督管理,定期调度报告试点情况,健全联防联控联治机制。《意见》明确了试点单位资质条件、申请程序和主体责任要求,并对试点单位收集范围种类、收集规模、贮存时间、试点时间等方面提出要求。
为积极贯彻落实新《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山东省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对危险废物电子台账管理系统实行全面智能化升级,实现危险废物台账全过程电子化、数字化管理,积极构建生态效益与企业效益双赢新格局。
2019年,青岛市在山东省范围内率先建成并投入使用了青岛市危险废物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截至2022年9月份,在该平台上申报台账的危险废物企业共计2800余家,基本做到了青岛市涉及危险废物单位的全覆盖。青岛市危险废物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将危废申报,危废管理计划备案,危废产生处置动态台账,危废转运联单申请批复等危险废物相关业务全部纳入监控范围,一律实行网上办理,实现了对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运输,处置全过程的监管。
但是,企业危险废物管理过程中任务最繁重且最容易出纰漏的环节之一便是危险废物转运过程。“以前,我们企业产废量比较多,员工每天称重统计的工作量也比较大,本子上记完再挪到电脑表格上,时间长了,有时候难免会有记错疏漏的情况。”一名危废企业员工这样说道。产废单位在危险废物出厂时需要称量填报信息,在平台上申请电子转运联单,处置单位在危险废物入厂前再次称量填报,信息无误才能确认电子转运联单,危险废物最终得以后续处置,以上环节中相关数据几乎全部由工作人员手动输入,数据各方面安全难以实现百分百保障。
为迅速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新国家标准《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青岛市生态环境局积极推进危险废物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的全面升级智能化,开发智能化平台系统端口,实现该系统的全面升级。企业只需要使用智能终端设备,将产生的危险废物放到秤上,就会自动生成产废数据,后台进行数据传输和分析,合理规划运输路线,企业便可以轻松建立危险废物的精细化电子台账,最后反馈给处置单位进行高效收运,相关数据也会同步上传到青岛市危险废物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此外,新系统进一步更新了危险废物产生环节、贮存环节、内部自行利用处置情况、月度危险废物台账等内容,优化了企业环境监督管理和上年度管理计划回顾等功能,提高了企业危险废物管理效率及水平,优化了产废企业资源配置,降低了企业管理成本,为企业减轻了负担。10月份以来,已推行危险废物电子台账管理全面升级智能化企业39家,周到、贴心、便利的服务受到企业好评。
科技筑梦,实干兴邦。下一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将根据试点情况,进一步优化升级青岛市危险废物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对全市所有产废企业和危险废物经营企业的危险废物从产生到最后安全处置的全过程监管,确保新国家标准稳步有序实施,守牢全域环境安全底线,持续推进生态效益与企业效益双赢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