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各区县(市)生态环境分局立即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行动分为全面排查、上报问题清单、自行整改、验收销号四个阶段。8月底前,各区县(市)生态环境分局要对全市145家涉及危险废物企业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设施、其他污染防治设施和应急防范设施设备等,对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及时上报。相关责任单位要安排专职人员负责问题整改落实,能立行立改的应迅速采取措施整治到位;对不能立行立改的,要制定整治方案,确保在9月底前完成问题整治销号。
此次行动旨在进一步推进防范化解重大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利剑”行动,压实环境安全责任,加强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安全监管,提升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