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对我市涉铝灰产生和经营企业开展了检查指导,重点对宁夏今飞轮毂有限公司、宁夏铭岛铝业有限公司、宁夏宁创新材料有限公司和中宁县长安铝制品有限公司4家涉铝灰生产和经营企业进行了检查。
检查人员结合日常监管掌握情况,深入企业生产的各个环节,对企业的环评、排污许可、台账记录等危险废物年产生量、转移量、处置方式等情况进行了指导。要求企业切实增强环境污染防治意识,增强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学习宣传和企业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危险废物标识制度、排污许可制度、台账和申报制度、转移制度等规范化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产生、贮存、转移、利用、
处置危险废物等环节的管理,有效防范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确保区域生态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