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强化
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国办函〔2021〕47号)和省政府办《关于印发〈海南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同时为了提升我市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有效防控危险废物环境与安全风险,我市制定本《方案》。
二、任务目标
到2022年底,健全完善危险废物监管体制机制,建立安全监管与环境监管联动机制,危险废物环境违法案件得到有效遏制;基本补齐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收集处置短板,我市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到2025年底,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监管体系,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环境监管能力和利用处置能力有效提升。我市工业源危险废物安全贮存和处置利用率达100%,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率显著提升。
三、主要内容
健全完善危险废物监管机制;推进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提升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能力;提升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能力;促进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高质量发展;落实目标责任,压实镇政府和部门责任;强化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问题督察力度;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群众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