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广东运送
铝灰至福建倾倒,这伙人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却不想被环保网格员逮个正着,结果“栽了”。近日,福建省联合广东省共同打击非法倾倒铝灰案件,依法传唤和询问涉案嫌疑人孙某等15人。
6月22日、6月24日,漳州市漳浦生态环境局先后接到长桥镇、佛昙镇环保网格员反映有车辆疑似非法转运、倾倒固体废物。该局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发现,该案涉嫌
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犯罪。
为防止证据遗失、嫌犯潜逃,执法人员立即开展现场勘察、询问调查,同步联系属地公安机关到场控制违法嫌疑人员、查扣转运货车。经查,初步认定转运倾倒的约300吨固体废物为铝灰(危险废物类别为HW48,特性为毒性、反应性),系由广东省转运至福建省漳浦县倾倒。
鉴于案情重大,漳浦生态环境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并委托取样,商请公安、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并向上级请求支持。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接报后,第一时间派执法骨干赴现场指导案件侦办,同步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通报案情和协查需求。两省立即启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合作机制,联合部署摸排调查和执法协作。
7月下旬,漳浦生态环境局派出工作组赴广东开展危险废物溯源工作。在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和佛山、肇庆两地生态环境部门配合工作组先后召开4次研判分析会,共同研究涉案企业环评审批及验收资料,商讨案情和调查处理方向,明确工作路线、现场布控和证据收集固定等细节,交流彼此在危险废物特别是
铝灰规范化处置利用相关规定、同类案件办理经验等。根据会议安排部署,两省三地执法人员开展现场联合执法,对涉案人员供认的企业和装货点位、运输路线等逐个现场核实,依法做实了溯源取证工作。
根据《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8月9日,漳浦生态环境局将该案依法移送漳浦县公安局。8月10日,漳浦县公安局正式立案侦查。目前,已依法传唤和询问涉案嫌疑人孙某等15人,进一步固定证据。案件正在侦办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