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是平安青州建设的守护者,青州绿水青山的保卫者……”近日,山东省青州市检察院检察长王兆生向记者介绍了该院第一检察部的先进事迹。该院在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活动中表现突出,被最高检、公安部、生态环境部联合表彰为“2020年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活动表现突出集体”。
涉13省特大犯罪网络成员落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检察工作的灵魂。”这句话是青州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每个人的信仰和追求。
他们办理的韩某某、刘某某等人非法处置废包装桶特大污染环境系列案件,涉案人员众多,作案地点涉及13个省。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无任何
危废处置资质的情况下,违反国家规定,擅自收购、切割、加工废油漆桶、油桶等。这些废包装桶随意堆放于露天场地,没有任何防护措施,被查获时,现场可见大量散落地面土壤中的废油渣、废液等,对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严重危及周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该院公益诉讼检察官提前介入,就案件的定性、取证方向、管辖等问题,多次与公安机关召开专题案件讨论会。对废油桶加工过程中对周边土地造成的损害、交易条线等方面,提出侦查建议20余条。
这张涉及13个省的特大犯罪网络涉案资金高达1亿多元,涉及相关企业36家,非法储存、处置危险废物黑窝点23处,这些窝点将大量废矿物油、强碱废液等危险废物直排渗坑、危险废渣挖坑填埋,严重污染周边大气、土壤和地下水源,社会危害性极大。
青州市法院一审以污染环境罪判处被告人韩某某有期徒刑六年、刘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其余被告人均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且无一适用缓刑,指控事实全部得到法院支持,诉判统一。
严打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14件30人
“工作中,我们坚持‘零容忍’原则,依法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犯罪,立志当好保卫环境的排头兵。”第一检察部主任路浩亮说道。
2020年7月,该院联合公安、环保等职能部门建立了线索发现、现场保护等机制。利用两法衔接平台,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落实主导责任,对违法线索紧盯不放、深挖细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全市十余个较大规模的危险废物倾倒点,进行了实地查看和分析研判,督促生态环境部门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线索。
在办案过程中,该院第一检察部办理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案件14件30人,涉案资金1亿多元,严厉打击了排放、倾倒、
处置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5+2”“白+黑”成为常态
在办理韩某某、刘某某等人非法处置废包装桶特大污染环境系列案件中,成立了以第一检察部主任路浩亮同志为组长的专案组,由窦益涛同志具体负责案件办理,刘玉娟、刘霞、马家丽同志协助开展工作。
该院检察长王兆生始终关注案件进展,多次调度并共同研讨案件;窦益涛同志充分发挥老检察的优势,办案中结合案例及自身经验,严谨细致地向年轻同志传授办案经验,年轻同志虚心学习,经常因为一个小问题研讨到深夜,三名助理都是年轻的妈妈。
韩某某、刘某某等人污染环境案开庭过程中,各被告人均从北京、上海等地聘请了专业律师。为保证庭审顺利,专案组成员在开庭之前进行了充分准备。在庭审的3天时间里,每天开庭时间至少10个小时,部分被告人不认罪且态度恶劣,专案组成员顶住压力,按照出庭预案有条不紊地进行举证、质证、答辩。
在这里,有检龄30年,把青春献给检察事业的老检察人;也有怀揣梦想,刚踏进检察大门不久的检察新人。既有为民执法、守护正义的孺子牛;也有开拓进取、迎难而上的拓荒牛;还有兢兢业业、默默奉献的老黄牛。每一位检察干警都在坚守中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国家和社会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