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5日从江西省庆祝建党百年系列新闻发布会之生态环境保护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十三五”期间,江西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数10789件,累计罚款数额为88881.57万元。
近年来,江西生态环境执法系统在助力全省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同时,勇于“亮剑”,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当天发布会上,江西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局副局长周少华透露称,江西省利用新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及移送涉嫌犯罪共查处案件3358起。其中,按日连续处罚案件53起,实施查封扣押案件1159起,实施限产停产案件1070起,实施行政拘留案件857起,移送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件219起。
谈及江西今年来围绕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采取的举措时,周少华说,江西省生态环境厅会同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江西省公安厅联合印发了《江西省严厉打击
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决定于5月至10月,在全省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监测数据造假违法犯罪行为。
此外,为从源头上发现、制止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决定从2021年起实施年度专项执法检查计划制度,明确以“净气、护水、固土、清固废”为目标共计11项重点执法任务,统筹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江西还进一步完善了生态环境违法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公众参与生态环境违法举报,最高奖励金额从10万提高至20万,举报奖励事项从10类增加至16类。
周少华表示,下一步,江西将不断提高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