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北新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执法人员在大厂街道湛水路巡查时发现路边正停靠着一辆蓝色的厢式货车,从未完全关闭的后车厢门能隐约观察到车内装载多个铁桶容器。看到执法车辆靠近,该车驾驶员神色慌张,形迹可疑。执法人员立即上前检查询问。
“我是从附近废品收购站里买的一些废品,运到其它地方卖掉……”驾驶员吞吞吐吐地向执法人员解释。执法人员发现车厢门板有油渍,且闻到车厢内迎面扑来的刺鼻的油污味道。经当场打开车厢,执法人员发现车厢内装载了5个桶装废机油,共约1.3吨。
经进一步调查取证发现,该车车型为轻型厢式货车,驾驶员虽持有《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但该车辆没有危险货物的《道路运输证》。在现场证据面前,驾驶员承认自己是为湛水路周边汽车修理厂运输废机油。执法人员暂扣了厢式货车,并现场向驾驶员宣传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法律法规并责令改正,将依法按规定对该车所属运输经营者实施行政处罚。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条规定,“运输危险废物,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并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执法人员再次提醒广大货物运输从业人员,
危险废物道路运输应遵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即车属单位要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运输车辆要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证》,驾驶员及押运员要取得相应的《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