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为进一步提升全市
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和治理水平,有效防控生态环境风险,做好迎接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工作,自3月3日至11日,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危险废物大排查行动。
此次排查的主要内容有: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的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外委、自行利用处置、超期贮存、产生VOCs(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气体的
危险废物密闭贮存和气体净化装置、环境监测、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工业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和污泥产生、贮存、利用、处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外排废水中的铊、镉、汞、砷、铅、铬、锑等污染物排放超标情况等。本次大排查分8个小组按区域开展。
截至3月5日,全市共排查企业147家,发现问题407条。对排查出的问题实行“拉条挂账 ,逐个销号”, 能立行立改的,现场指导企业整改;一时无法整改的,督促企业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尽快完成整改,确保生态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