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全国人大代表李杰认为,目前大量危险废物未实现最大价值的充分利用,企业产生的废弃物通常直接交由第三方危废物处置公司进行焚烧或填埋,不仅增加危废处置成本,而且造成巨大资源浪费。十四五期间
危险废物产生量将持续增长,提升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势在必行。
2019年,全国196个大、中城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达4498.9万吨,综合利用量2491.8万吨,处置量2027.8万吨,贮存量756.1万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名录》明确规定,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根据省级生态环境部门确定的方案,可以实行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即一家单位产生的一种危险废物,可作为另外一家单位环境治理或工业原料生产的替代原料进行使用。
当前,
危废综合利用存在信息共享和安全管理两个问题。信息共享方面,产废单位产生了高品质废弃物,不知道找谁回收利用,只能交危废公司焚烧或填埋,需求企业寻找不到优质原料,严重阻碍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提升。安全管理方面,综合利用的危废属于危险化学品,转移给其他单位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相关的资质,各地方没有出台具体的转移办法。
为此,李杰代表建议:
一、国家利用信息化平台(可利用现有危险废物监管物联网系统平台)建立危险废物“点对点”处置机制。主要实现以下功能:产废企业可以发布废品信息;需求企业可以发布需求信息;产废企业和需求企业可在平台中检索信息;环保部门可在平台上对产废企业和需求企业危废利用过程进行审批;通过平台可对危废产生、转移、利用等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管。
二、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多部门联合制定发布关于危废综合利用的具体实施办法。指导各地规范开展综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