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该厅制定《2021年全省危险化学品、石油天然气开采、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重点工作安排》,明确了2021年危化领域监管重点,坚决遏制危化领域较大以上事故,着力压减一般事故,不断提高山西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一是着力强化重大安全风险防控
完善固化“消地协作”监管机制,全年开展两次重大
危险源联合督导检查,3月底前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落实硝酸铵企业“一企一策”,对涉及硝酸铵、液氯企业检查全覆盖,强化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风险管控;分类制定高危工艺安全隐患排查要点,推动高危工艺生产装置全流程自动化控制等,强化硝化、氯化、氟化高危工艺风险管控;开展精细化工企业安全整治“清零”行动,6月底前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企业率先“清零”,年底前其他危险工艺企业整治“清零”;加强常用危化品贮存、油品罐区安全管理,强化危化品经营、石油天然气开采风险管控。
二是深入推进危化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推动制定山西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全面开展化工园区达标认定;对照应急部“两个目录”,开展企业分类整治提升,淘汰落后工艺技术设备;深化“小化工”专项整治,凡是发生非法违法“小化工”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提级督办、严肃问责;深入开展专家指导服务工作,推动重点县建立常态化聘任专家和购买技术咨询服务等机制;强化“泄漏就是事故”理念,加强密封管理;持续开展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年底前合成氨、氯碱(剧毒)、液化天然气等企业二级安全标准化创建达标率达50%。
三是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升安全管理质效
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应用水平,全面应用监测预警系统实施在线巡查+远程监管,启动危化品经营企业数字化监管平台建设。开展“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试点,推广应用机器人智能巡检等加强特殊作业管理。
四是着力提升专业技能和素质水平
督促企业对新进人员严格把关,对在岗人员对标评估,强力推动安全资格准入达标。落实应急部《安全培训空间建设与应用指南》,年底前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等工艺和硝酸铵、液氯、LNG、LPG等生产企业全部使用安全培训空间。加大实用型管理和技能人才、危化品企业班组长,以及油气开采一线作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仪表、危险化工工艺等紧缺型人才培训力度。
五是持续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
落实《山西省化工项目安全准入条件(试行)》要求,严格安全准入。制定山西省
危险化学品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办法;强化事故警示教育和类比检查。严格落实烟花爆竹“五禁”要求,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严格落实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许可、备案管理制度,加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