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江苏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和《盐城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盐城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具体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以及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渣土和垃圾填埋、污水处理、粉尘企业等两项重点整治内容,详细划分整治范围,着力整治六个方面重点: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申报;完善危险废物管理机制,督促相关单位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严厉打击不如实申报危险废物行为,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转移联单制度,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加快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根据地区
危险废物产生的类别、数量,合理规划布点处置企业;开展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论证,组织开展企业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的全面摸排,督促企业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开展安全评估,组织开展对评估和治理结果的监督检查;开展渣土和垃圾填埋、污水处理过程中安全风险排查治理,整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环境安全隐患,建立健全城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常态监管机制;加强粉尘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加强粉尘涉爆企业除尘环保项目源头把关,严格安全评估和审核验收,确保粉尘收集、输送、贮存等环节的环保设施设备符合粉尘防爆安全标准要求。
方案在2020年组织实施的基础上,强化了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摸排梳理,落实安全整治主体责任,实行清单化管理、责任化推进。2021年进入持续整治阶段,推动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过程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2022年进入巩固提升阶段,认真分析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环境安全问题,深入查找原因,总结经验做法,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环境安全管理的措施,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制度成果,推动各项治理工作规范、安全开展。
方案要求强化组织推进,建立专项整治工作机制,主要负责同志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围绕六个方面整治重点,及时研究解决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强化协同联动,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主动加强与应急管理、住建、科技、教育、公安、发改、工信、城管、规划、交通、卫健、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协作联动,形成整改合力;严格督促指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