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吉安市峡江县查处一起有预谋的跨省非法倾倒
危险废物案。目前,涉案倾倒的183.56吨危险废物已得到妥善处理,危废倾倒案嫌疑人现已被刑事拘留。这也是江西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以来第一个查实的案例。
2020年5月25日,接群众举报,反映有人在峡江县巴邱镇晏家村委连陂村山林中一废弃养猪场内开挖水池,并用罐车装运倾倒带刺鼻性的不明液体于池内。接举报后峡江生态环境局即组织执法人员前往调查。经查,初步判定倾倒废水为危险废物后,执法人员立即向吉安市生态环境局与峡江县政府报告,同时向县检察院、县公安局通报。
倾倒地点位于巴邱镇晏家村委连陂村小组廖方根山场一荒废的猪场内。经查,犯罪嫌疑人于2020年3月20日利用挖掘机在这个废弃猪场内开挖一长20米、宽10米、深3米水池,水池无防腐防渗。
5月25日调查时,池内液位深1.3米,水质呈绿色,气味刺鼻。当日对该池内废液进行取样,并委托吉安创成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对废液进行检测分析。2020年6月3日又委托江西省核工业地质局测试研究中心对废液进行检测。检测结论为:根据检测结果,所测指标中无机氟化物、总铬、镍、砷超出《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规定危害成分质量浓度限值。通过以上分析结果,吉安市生态环境局认定池内废液为危险废物。
因该废液倾倒池无防腐防渗设施,当时又值雨季来临,为防止池内废液渗漏或外溢造成二次污染,危及周边环境。峡江生态环境局立即按照吉安市生态环境局提出的技术要求与峡江县政府指示要求,委托江西恩凯金属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转运处置。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6月6日期间,用水泵及槽罐车等,通过边抽边运的方法,共转运废液7车次共183.56吨,池子底部石灰及淤泥用污泥泵抽至塑料吨桶内存储待转运。
因此案件涉嫌污染环境罪,峡江生态环境局于6月10日将案件移送峡江县公安局进一步调查处理。通过对村民反馈信息、挖机司机口供、转帐记录、卡口监控等信息研判,锁定河南籍江苏昆山人孙某与一名江西峡江籍肖某为危废倾倒案嫌疑人。6月底迫于压力,孙某与肖某主动投案,现均已刑事拘留。
通过嫌疑人口供信息,可初步判定
危险废物来源于江苏省昆山市,此案属有预谋的跨省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犯罪。为此,7月底峡江县公安局会同县生态环境局前往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深入调查。通过当地公安局、生态环境局配合,查实孙某公司名下一辆苏EK5528的危废品运输车辆(核载量30立方米)运行轨迹。通过对运行轨迹分析,发现3月30日至5月24日56天期间,犯罪嫌疑人利用疫情期间高速免费政策,16次不间断的自江苏昆山将危废废物运往江西峡江县两处地点进行倾倒,其中晏家村委连陂村点10次,峡江县罗田镇眼头村点6次。
在证据确凿情况下,8月上旬此车辆司机与押运员前往峡江县公安局投案,现已刑事拘留。此案是否有其他犯罪涉嫌人正在进一步调查中。是否还有其它倾倒地点,也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