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定了《南平市严厉打击
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方案》,从8月中旬到11月底,集中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
此次行动针对危险废物经营处置单位,合成革生产、化学原料、化学制品制造业以及相关危险废物产生企业,紧盯化工园区和以化工企业、合成革企业为主的工业园区或聚集区,重点打击以下5种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1. 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或跨行政区域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
2. 逃避监管,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
3. 向河流、河道、湖泊、水库等倾倒危险废物的;
4. 无危险废物经营处置资质的作坊、工厂或以合法形式为掩护的单位非法收集、贮存、利用、运输、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
5. 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及工作人员明知他人无经营许可证或者超出经营许可范围,向其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
行动将通过“12369”“110”“12345”举报热线和8819110环保有奖举报热线、百姓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攻坚行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十百千万”“六清”行动等渠道,全面收集各类涉
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线索。
通过本次专项行动,将集中查办一批环境污染严重、损害群众健康、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对失职渎职的责任人员依法依纪实施问责,实现违法犯罪行为惩处到位,涉案废物处置到位,责任人员处理到位,形成精准打击,持续高压的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