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
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8月19日,巫山县生态环境局联合县公安局、高唐街道开展打击涉及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对巫山部分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进行联合检查。从此,拉开了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的序幕。
▲查看汽车喷漆过程
▲检查危废储存情况
▲查看烤漆房
检查过程中,联合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汽修企业的
危险废物产生情况、贮存情况、转移情况、处置情况,是否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情况,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是否规范,核查企业环评及台帐记录中危险废物产生的种类、数量和实际情况是否相符。
▲发现随意放置的危废
▲检查光催化废弃物处理设施
下一步,县生态环境局将加大对产生危险废物企业的监管力度,主要从完善相关环保手续,建造专用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如实记录、填写、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等方面进行详细检查,让企业依法经营,规范管理,避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确保巫山生态环境安全。
专项行动重点检查5类行为,主要包括: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的;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或利用无防渗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储存危险废物的;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及工作人员明知他人无经营许可证或者超出经营许可范围,向其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危险废物运输企业、经营单位及工作人员明知无资质或者超出经营许可范围,参与非法收集、贮存、运输、利用、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违反危险废物管理工作有关规定,在
危险废物生产、收集、贮存、运输、利用、转移等环节存在违法违规突出问题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