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快推进
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聚焦2020年底前需建成的32个危险废物处理设施项目,确保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推动全省新增危险废物焚烧、填埋能力相较2018年分别增加36万吨/年和16万吨/年,新增利用处置能力155.54万吨/年。
《通知》的总体要求提出,到2023年底,各地级以上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与产生种类、数量基本匹配,利用处置设施布局趋于合理,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基本满足实际需求。各地级以上市要大力推进2021-2023年完成的18个危险废物处理设施项目建设任务,强力统筹协调,着力解决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中的立项、用地、资金等问题,确保2023年底前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相较2019年新增370万吨,充分满足广东省危险废物处理需求。
各地级以上市要积极引导有资金、有技术、有管理能力的大型企业投资建设运营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鼓励人口50万以上的县(市)因地制宜建设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确保2020年底前各地级以上城市至少建成1个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广州、珠海、河源、佛山、汕尾等市新建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要按计划建成投产。
要推动重点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落实在线监控设施“装、树、联”工作(指依法依规安装使用自动监测设备,通过电子显示板公开自动监测数据,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其中现有危险废物焚烧处置单位和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单位未实施的要在2020年底前完成,新建项目要配套落实。
据悉,广州现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27吨/天。根据《通知》的建设任务要求,广州2020年底要完成广州市废弃物安全处置中心二期(预留应急处置医疗废物能力18吨/日)的建设,该项目危险废物设计处理能力18.3万吨/年,其中回转窑焚烧处置3.3万吨/年、物化处理15万吨/年;2021年前要完成广州东部工业固废处置项目的建设,该项目处理规模达7.8吨/年。根据三年行动计划/整治提升建设内容,至2023年,广州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可达到148吨/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