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发布《湖北省疫后重振补短板强功能“十大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方案要求三年时间,将实施补短板项目4572个,估算完成投资约2.3万亿元!为补生态环境短板,三年内湖北省拟实施项目419个,估算总投资1744亿元。到2022年底,健全全省医疗废物和
危险废物的收集、转运、处置和利用体系。完成沿江1公里范围内化工企业关改搬转。
全文如下: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湖北省疫后重振补短板强功能“十大工程”
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鄂政发〔2020〕19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湖北省疫后重振补短板强功能“十大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8月11日
湖北省疫后重振补短板强功能“十大工程”
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接落实好中央支持湖北发展一揽子政策,抢抓机遇补短板、强功能,确保政策落实、项目落地,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参加湖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部署,抢抓中央支持湖北发展重大政策机遇,切实把政策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抗疫特别国债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作用,集中力量办大事,聚焦公共卫生体系、交通、水利、能源、新型基础设施、冷链物流和应急储备设施、城市、产业园区提升、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生态环境等十大领域,用三年时间实施一批打基础、补短板、强功能、利长远、惠民生的重大项目,充分发挥有效投资对稳增长的关键作用,推动湖北疫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
二、实施“十大工程”
(一)公共卫生体系补短板工程(分管领导:王贺胜、杨云彦;牵头部门:省卫健委)。
1.三年目标。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和乡镇卫生院设置规范的发热门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规范的发热门诊或诊室;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具备传染病检验检测能力;承担传染病收治任务的医疗机构具备核酸检测能力;每个县(市)至少要有2家核酸检测实验室。完成医疗机构可转换病区、重症监护病区(ICU)和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建设,完善疾控中心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备配置。完成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和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
2.主要任务。
(1)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深化疾控体系改革,完善机构设置和功能定位,健全以省、市、县三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各类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为骨干、医疗机构为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全社会协同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体系。重点推进疾控中心实验室建设,省、武汉市疾控中心分别对标国际先进、国内领先,重点提升传染病检测“一锤定音”能力和突发传染病防控快速响应能力;市(州)级疾控中心至少有1个达到生物安全二级(P2)水平的实验室,具备传染病病原体、健康危险因素和国家卫生标准实施所需的检验检测能力;县级疾控中心重点提升疫情发现和现场处置能力。
(2)加强医疗救治体系建设。提升疑难重症救治能力。重点抓好“一个中心、四个基地”建设,即高标准建设同济医院国家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医学中心,加快构建覆盖全国的国家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系统、国家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系统等;在武汉市、襄阳市、宜昌市、黄冈市建设区域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承担危重症患者集中救治和应急物资集中储备任务,能够在重大疫情发生时快速反应,有效提升危重症患者治愈率、降低病亡率。提升传染病救治能力。按照平战结合要求,重点加强医疗机构可转换病区和重症监护病区(ICU)建设,做好传染病隔离病区建设储备。部省属医疗机构原则上按编制床位的10%改扩建传染病救治可转换病区,武汉市按不低于1万张床位统筹设置可转换病区。其他市(州)依托1—2所区域内综合能力强的医疗机构、各县(市)选择1—2所县级医院(含中医院)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可转换病区和重症监护病区(ICU)。通过建设,可转换病区床位从疫情前的不足5000张增加到3万张,重症监护病区(ICU)从疫情前的大约1000张增加到3000张以上,能够满足重大疫情发生时医疗救治任务。提升监测预警能力。重点加强医疗机构标准化发热门诊和实验室检测能力建设。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乡镇卫生院设置规范的发热门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规范的发热门诊或诊室,满足疫情防控需求。承担传染病收治任务的医疗机构具备核酸检测能力,有条件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建设独立的P2实验室,有条件的三级综合性医院建设负压P2实验室。
(3)加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建立全省“水、陆、空”统一指挥调度和应急救援机制,打造航空医学救护“1小时急救圈”;完善院前急救系统,全省各市(州)中心城区打造“10分钟急救圈”,武汉市非中心城区打造“12分钟急救圈”,其他市(州)非中心城区打造“15分钟急救圈”,县(市)打造“30分钟急救圈”。市、县两级急救中心建立独立的“120”指挥中心,按照一定的服务半径建立直属急救站点,配置一定数量的救护车辆。
(4)加强基层防控体系建设。发挥城市医疗集团、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处置中统筹调配医疗卫生资源、实现信息共享、整合公共卫生和医疗救治服务等作用,当好城乡居民健康“守门人”。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为1506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置移动医疗卫生服务车和远程视频终端、生化分析仪、胸片(DR)、彩超等常规医疗设备,强化预检分诊、隔离观察、协同转运、应急处置等功能。为24025个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备智能健康服务包。所有车载设备、医疗设备、智能服务包与县级医院联通,实现“乡村检查、县级诊断”,助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加强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卫生室建设。
(5)加强重大疫情信息平台建设。充分运用5G、区块链等技术,建设中部地区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构建重大疫情信息平台,推进与电子政务、公安、民政、人社、医保等部门的信息对接,实现全省医疗资源信息一屏知家底、疫情和特殊病情一网全监测、资源调配一个平台管全省、指挥调度指令一键达基层,织密织牢保障人民健康的信息“天网”。同时,通过规范发展互联网医院、加快建设远程医疗服务网等措施,力争让群众不出家门就能够享受到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
3.重大项目及投资测算。全省三年拟实施项目1216个,估算总投资1783亿元,2020年估算投资624亿元。
(二)交通补短板工程(分管领导:曹广晶;牵头部门:省交通运输厅)。
1.三年目标。新增高等级航道110公里,到2022年,全省高等级航道里程达2150公里。完善水港、铁港、路港、机场集疏运体系,建成16条疏港公路,打造多式联运物流园,建成5个以上国家多式联运枢纽。建成一级公路1800公里、二级公路2700公里,全省二级及以上公路里程突破40000公里,国省干道二级及以上公路比重达到90%以上。新改建农村公路3万公里,完成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3万公里、危桥改造6108座。建成高速公路665公里,全省高速公路里程达7525公里。全力构建运输机场“双枢纽、多支线”、通航服务广覆盖的机场布局体系,全省民航运输机场达到8个,通用机场达到8个。
2.主要任务。
(1)水运发展。重点推进汉江雅口、孤山等枢纽项目建设,启动兴隆枢纽2000吨级二线船闸、王甫洲枢纽1000吨级二线船闸改造工程前期工作,协调推进碾盘山、新集等汉江枢纽项目建设,积极谋划实施松西河、唐白河等省际南北大通道建设,基本形成以长江、汉江、江汉运河为主通道,其他连通性区域骨干航道为支撑的航运体系。
(2)多式联运。重点推进S203黄石西塞至棋盘洲段改建工程、宜昌市猇亭区云池作业区至正大路连接线公路工程等疏港公路项目建设,加快国家粮食现代物流(武汉)基地粮食物流园、襄阳保税物流中心等物流园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在多式联运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运输组织优化、信息资源共享等方面先行先试,形成一批能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成果和经验,并在省内有条件地区进行复制推广。
(3)干线公路。重点推进G316河谷汉江公路大桥及接线工程、G207荆门市桃园至子陵段等干线公路项目,加快G207襄阳市襄州至宜城段新改建工程(一期)等干线公路项目前期工作,实施全省国省干线公路达标行动,构建“布局完善、安全高效、智慧绿色”的国省干线网。
(4)四好农村路。打造“覆盖广泛、结构合理、安全便捷”的农村公路基础网,基本实现补短提升、便捷畅通,推动交通与荆楚特色的乡村产业结合,支撑乡村振兴战略;实现桥梁基础资料数字化、危桥加固改造科学化、桥梁养护规范化,推动全省公路桥梁由应急管理转入常态管理。
(5)旅游交通。5A级景区实现两种以上快速通达方式,4A级以上景区通达二级及以上公路,其他景区通达等级以上公路。
(6)高速公路。加快推进呼和浩特至北海高速宜都至鄂湘界段、京港澳高速湖北北段改扩建、鄂州至咸宁、武汉至阳新、武汉至大悟、宜都至来凤、燕矶长江大桥等一批高速公路和过江通道项目建设,着力构建“扩容提质、内外相通”的高速公路网络体系。
(7)民航机场。全面建成湖北国际物流核心枢纽、荆州机场、宜昌机场改扩建、麻城通用机场等项目,加快推进武汉天河机场改扩建、襄阳机场飞行区改扩建、恩施机场迁建以及竹山、枝江等一批通用机场项目建设。
3.重大项目及投资测算。全省三年拟实施项目435个,估算总投资约3777亿元,2020年估算投资884亿元。
(三)水利补短板工程(分管领导:万勇;牵头部门:省水利厅)。
1.三年目标。围绕全省防汛抗旱、农村饮水安全方面存在的短板,启动新一轮水利补短板工程,加固堤防3100公里,治理崩岸268公里,进一步完善长江、汉江防洪工程体系,确保重点中小河流防洪标准达到10—30年一遇,主要湖泊防洪标准达到10—50年一遇;新增供水能力9.7亿立方米,不断优化全省水资源配置格局;增加排涝流量1215立方米每秒,进一步增强重点易涝地区排涝能力,改善、新增和恢复灌溉面积500万亩,提高灌区现代化水平;新增或改善农村供水人口1000万人,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2.主要任务。
(1)防洪提升工程。实施碾盘山、姚家平等2个水利水电枢纽工程;推进洪湖东分块、杜家台、华阳河等重点蓄滞洪区建设;开展汉江、府澴河、富水等12个主要支流和53个中小河流防洪治理;实施长江崩岸治理项目19个;对长湖、白潭湖、菱角湖等25个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上的主要湖泊实施防洪达标工程建设;对48个大中型病险水库和38条重点山洪沟进行加固治理。
(2)骨干水源工程。推进引江补汉工程、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二期、汉江生态经济带建设引隆补水等工程开工建设,实施十堰中心城区水资源配置工程、竹溪县南北水系连通工程等一批重点骨干引调水工程;在主要干旱缺水地区新建一批中小型水库工程(总库容21445余万立方米,年供水量18060余万立方米)。
(3)灌排提升工程。启动蕲水灌区、浮桥河灌区、太湖港灌区新建扩建工程;开展漳河、宜昌东风渠、襄阳引丹等3个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实施110处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对59处重点大中型泵站进行更新改造、增效扩容;对新洲龙口闸、应城龙赛湖闸等50座大中型病险水闸进行除险加固;推进4个河湖水系综合整治项目。
(4)农村供水工程。启动79个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区域供水规模化工程。
3.重大项目及投资测算。全省三年拟实施项目127个,估算总投资1731亿元,2020年估算投资485亿元。
(四)能源提升工程(分管领导:黄楚平;牵头部门:省发改委、省能源局)。
1.三年目标。武汉市城市电网初步达到国际领先水平,襄阳、宜昌城市电网向国内同等城市先进水平迈进,其他城市电网供电水平明显提升;构建“四纵三横”天然气输送通道,储气设施能力迈上新台阶,新增油气管道里程378公里、储气能力1.6亿立方米;建成“两湖一江”煤炭物流枢纽,新增煤炭储备能力658万吨。全省能源基础设施和保障能力显著提升,能源瓶颈制约得到有效缓解。
2.主要任务。
(1)加快电源点建设。围绕负荷中心,推进大别山电厂二期工程、仙桃电厂、随州电厂、荆州热电二期、襄阳燃机等大型高效电源项目建设。推进江坪河、白河、淋溪河等水电开发,积极支持平价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新增风电200万千瓦、光伏发电400万千瓦,提高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
(2)推进“两线一点”实施。建成陕北至湖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同步协调推进陕西黄陵、富县等5个特高压配套电源项目建设;争取第二条特高压输电工程落点湖北并尽快开工建设;争取提高三峡电能湖北消纳比例,2020年从18%提升至22%,“十四五”期间进一步提升。
(3)城市供电能力提升工程。围绕外电疏散、三峡留存、电源接入、断面卡口、网间联络,推进一批500千伏、220千伏主网工程建设,形成鄂西、鄂西北、鄂东分区分片的保供体系;围绕工业园区、重大项目用电需求和城市老旧小区改造,推进配套供电设施建设,加快配电网提档升级。新增变电容量2600万千伏安、各电压等级线路3000公里,着力解决“卡脖子”“低电压”问题。
(4)油气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西气东输三线湖北段开工建设,推进天然气管道互联互通。建成监利—潜江输油管道、三峡翻坝运输成品油管道项目。统筹推进储气设施集约化、规模化建设运营,沿主干管道和长江布局,构建以地下盐穴储气库、大中型液化天然气(LNG)储罐为主,地方小型应急储气设施为辅的储气体系,重点建设潜江地下盐穴储气库,武汉安山、白浒山和黄冈、宜昌等地LNG储气库,黄石LNG罐箱基地,形成潜江、武汉、鄂东三大储气基地。
(5)煤炭储配基地建设。推进“浩吉铁路+长江水运”煤炭输送体系建设。建设以荆州江陵为重点,集交易、存储、混配、物流等功能的大型煤炭储配基地。在武汉、襄阳、宜昌、荆门等地,依托重点用煤企业建设中小型煤炭储配基地。
3.重大项目及投资测算。全省三年拟实施项目共29个,估算总投资1176亿元,2020年估算投资260亿元。
(五)新基建工程(分管领导:黄楚平;牵头部门:省发改委)。
1.三年目标。全省建成6万个5G基站,市(州)主城区5G网络全覆盖,5G网络覆盖率和建设水平领先中部。力争新增1—2个国家重点实验室、5个湖北实验室。加快推进全省“四纵四横四斜”高铁骨架网和武汉通达10个方向的高铁通道项目谋划建设,全省高铁新增运营里程440公里,达到2060公里。武汉市城市轨道交通新增运营里程167公里,达到500公里(包括有轨电车)。新型基础设施规模进入全国第一方阵,提供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等服务的新型基础设施体系初步形成。
2.主要任务。
(1)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是以5G、工业互联网、物联网为代表的通信网络基础设施,以数据中心、智能计算中心为代表的算力基础设施。包括加快部署5G网络、推进信息网络升级、建设高标准数据中心、打造互联网服务平台、实现广电与5G一体化发展等。
(2)推进融合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是深度应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支撑传统基础设施升级的基础设施。包括智慧能源、智慧市政设施、智慧医疗教育、智慧交通、智慧旅游、智慧广电等。
(3)推进创新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是支撑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产品研制,具有公益属性的基础设施。包括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推进重点实验室体系建设、建设高水平创新平台等。
(4)高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重点推进郑州至万州高铁湖北段、安庆至九江高铁湖北段、黄冈至黄梅高铁、宜昌至郑万高铁联络线、西安至十堰高铁、沿江高铁武汉至宜昌段、襄阳至荆门高铁、荆门至荆州铁路以及沿江高铁武汉至合肥段、武汉枢纽直通线等项目建设。加快实施武汉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项目,有序推进宜昌市城市轨道交通发展。
(5)交通新基建。开展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智慧交通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升级扩容交通数据中心,提升交通云数据中心的运行承载能力、数据分析处理能力及行业服务能力,打造危化码头港口智能监管平台和省级高速公路视频云平台,推进网络货运信息监测系统和部省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施船员远程培训点和船员远程培训考场建设。
(6)智慧城市建设。着力解决传统基础设施比重过高、信息化技术应用不足、城市管理智能化水平不高,以及投资主体多元、建设周期较长造成的地下基础设施底数不清等问题,推动传统基础设施智能化信息化改造、智慧网联汽车基础设施和智慧管网、智慧水务、智慧市政、智慧城管等方面的重点项目建设。
3.重大项目及投资测算。全省三年拟实施项目595个,估算总投资7731亿元,2020年估算投资2165亿元。
(六)冷链物流和应急储备设施补短板工程(分管领导:黄楚平、曹广晶;牵头部门:省发改委、省应急厅)。
1.三年目标。打造3个国家级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有序推进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储备建设工程;补齐县域冷链物流设施短板,逐步建成布局合理、设施先进、功能完善、管理规范的农产品冷链物流服务体系。提升应急物资储备能力,优化区域布局,构建满足突发事件应对需要、统一高效协同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
2.主要任务。
(1)打造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着眼满足消费者对农产品多样化、新鲜度和安全性等方面的高需求,促进消费升级,提高我省农产品国内外竞争力,以武汉、宜昌、鄂州为重点,着力打造3家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新增冷库库容70万吨。
(2)推进储备一批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积极培育和有序推进以黄石、黄冈、襄阳、荆州、荆门、孝感等市(州)为重点的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储备建设,争创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新增冷库库容100万吨。
(3)补齐县域冷链物流设施短板。针对我省农产品流通大规模、长距离、反季节特点,因地制宜推进县域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配建理货、分拣等冷链配送设施,保障农副产品全程冷链保存和运输。重点支持87个县域冷链物流设施项目建设,新增冷库库容150万吨。
(4)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在武汉建设国家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华中区域中心(含应急物资储备库)、国家华中区域应急物资供应链中心和应急物流枢纽,在鄂东南(黄冈)、鄂西北(襄阳)、鄂西南(宜昌)建设3个省级区域性应急救援基地(含应急物资储备库),在黄石、咸宁、随州、荆门、荆州、十堰、恩施建设7座市级应急物资储备库。依托沿长江港口及多式联运场站、铁路专用线,结合我省短缺粮油品种需求,建设省级粮食应急保障中心和省级储备仓储设施、区域级及市级粮食应急保障中心、县级粮食应急保障中心。
3.重大项目及投资测算。全省三年拟实施项目132个,估算总投资330亿元,2020年估算投资92亿元。
(七)城市补短板工程(分管领导:万勇;牵头部门:省住建厅)。
1.三年目标。全省县以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全面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99%以上;设区城市建成区基本无生活污水直排口,基本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县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完成率达到60%以上。全省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生活垃圾焚烧比例达70%以上;县以上城市全部具备厨余(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能力;设区城市具备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能力,建成区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至少1个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武汉、襄阳、宜昌建成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县以上城市建成区平均道路密度达到8公里/平方公里。开工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150公里以上。全省设区城市建成区4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其他城市3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易涝点整治全部完成。老旧小区改造开工7500个以上,完工5000个以上。城市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40%以上。全省城市供水普及率、燃气普及率分别达到99%和98%以上,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下。
2.主要任务。
(1)补老旧城区短板。着力解决城市老旧小区脏乱差、基础设施不完善、背街小巷卫生环境、农贸市场和批发市场设施不配套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谋划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背街小巷综合整治、园林绿化等方面的重点项目。
(2)补排水防涝短板。着力解决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不完善,抽排能力不足、排水管道不健全、城市易涝点整治不到位等问题,谋划推进城市排水管网、排水泵站、调蓄设施、易涝点整治、海绵城市建设等方面的重点项目。城市新城新区以及新建道路、广场、公园绿地、河道整治等项目严格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和方法,老城区结合旧城改造、易涝片区整治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等项目逐步实施。
(3)补污水收集处理短板。着力解决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不足、配套管网不完善、雨污分流不到位、污泥处理处置缺失等问题,谋划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配套管网建设、雨污分流改造、污泥处理处置、黑臭水体治理等方面的重点项目。
(4)补齐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短板。着力解决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能力不足、收集转运体系不完善问题,谋划推进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垃圾分类收集转运体系、厨余(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老旧填埋场整治和生态修复等方面的重点项目。
(5)补供水供气短板。着力解决城市供水供气设施能力不足、管网老旧、供水管网漏损率高、备用水源地不足等问题,谋划推进城市供水厂改造、老旧供水供气管网改造、供水分区计量、备用水源地建设、城市燃气储备调峰设施、城市集中供暖及管网设施等方面的重点项目。
(6)补地下综合管廊短板。着力解决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体系不完善、入廊率不高、管理机制不健全、马路拉链等问题,谋划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综合管沟等重点项目。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的新建道路要同步建设综合管廊,对老城区管网进行综合改造。凡建有地下综合管廊的区域,各类管线必须全部入廊,管廊覆盖区域不得新建管线。管廊实行有偿使用,建立合理的收费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和运营地下综合管廊。
(7)补道路交通短板。着力解决城市路网密度不足、微循环不畅通、主次干道断头路、公共停车设施和充电桩不足等问题,谋划推进城市道路建设、桥梁隧道、城市轨道交通、快速路、公共停车场等方面的重点项目。
(8)补公共体育设施短板。安排不少于100个大型公共体育场馆新建和改扩建项目,使全省所有县(市、区)达到“一场两馆”(1个标准体育场、1个不少于3000座体育馆、1个游泳馆)的标准,提升全省公共体育设施水平。
3.重大项目及投资测算。全省三年拟实施项目1423个,估算总投资2296亿元,2020年估算投资643亿元。
(八)产业园区提升工程(分管领导:黄楚平;牵头部门:省发改委)。
1.三年目标。建设园区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改造升级项目13个、科技和双创园区项目9个、生态园区项目6个、园区智慧化改造项目32个;完成80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44家省级农产品加工(农业产业化)园区、14个农业产业强镇基础设施提档升级等一批重点项目,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智慧化水平、创新能力得到较大提升,产业发展、整体实力得到明显提高。
2.主要任务。
(1)改造提升园区各类基础设施。进一步补齐产业园区基础设施薄弱和配套不足短板,完善产业园区信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创新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园区发展质量和效益整体提升。
(2)着力打造智慧科技生态园区。重点组织实施光谷精准医疗产业基地、生物创新园二期、武汉高科医疗器械园、国际生命健康园、国家抗病毒药物研究院超级孵化器、中国(湖北)网络视听产业园、智慧共享办公空间、科技馆、汉口文创谷、智慧化运营管理与服务中心、仿制药基地项目、仿制药技术公共服务中心、生物医药研发中心等项目建设,加快推进计量设施等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构建高层次、高水平的新型产业园区。
(3)提档升级乡村产业园。以基础设施建设为牵引,推进园区、镇区生产与加工、科技与创新、品牌与营销的有机融合。以园区水、电、路、气、通信等设施建设为基础,全面提升园区承载能力与综合实力,增强园区吸引力,集聚产业发展新动能,打造乡村产业振兴的主阵地和排头兵。
3.重大项目及投资测算。全省三年拟实施项目195个,估算总投资2513亿元,2020年估算投资704亿元。
(九)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分管领导:万勇;牵头部门:省农业农村厅)。
1.三年目标。建设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1020万亩,每年建设340万亩,亩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增加100公斤以上。
2.主要任务。
(1)田。通过归并和平整土地、治理水土流失,实现连片田块规模适度,基础设施占地率降低,丘陵区梯田化率提高。
(2)土。通过土壤改良,改善土壤质地,增加农田耕作层厚度。
(3)水。通过大力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加快推广节水增效灌溉技术,增加有效灌溉面积,提高灌溉保证率、用水效率和农田防洪排涝标准。
(4)路。通过田间道(机耕路)和生产路建设、桥涵配套,解决农田“路差、路网布局不合理”问题,合理增加路面宽度,提高道路的荷载标准和通达度,满足农业机械通行要求。
(5)林。通过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建设,解决防护体系不完善、防护效能不高等问题,扩大农田防护面积,提高防御风蚀能力,减少水土流失,改善农田生态环境。
(6)电。结合农村电网改造等工程建设,通过完善农田电网、配备必要的输配电设施,满足现有机井、河道提水、农田排涝、喷微灌等设施应用的电力需求。
(7)技。通过加快推广农业良种良法、大力发展农业机械化,完善农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增强服务能力,提高良种覆盖率、肥料利用率、农林有害生物统防统治覆盖率和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
(8)管。通过明确管护责任、完善管护机制、健全管护措施、落实管护资金,确保建成的高标准农田数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
3.重大项目及投资测算。估算总投资204亿元,2020年估算投资68亿元。
(十)生态环境补短板工程(分管领导:赵海山;牵头部门:省生态环境厅)。
1.三年目标。实现全省各县(市)建成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收运能力延伸到农村,健全全省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的收集、转运、处置和利用体系。每年推进1000个村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快补齐我省农村人居环境短板。完成沿江1公里范围内化工企业关改搬转,推进沿江1—15公里范围内的化工企业关改搬转。从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和流域性着眼,系统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治理,推进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
2.主要任务。
(1)
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收集处理补短板。推动现有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处置利用扩能提质,加快推动医疗废物、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和处置利用设施建设,积极鼓励跨县(市)建设医疗废物、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选择在全省80个县级市(包括部分人口数量较大的重点乡镇),建设医疗废物、
危险废物的收集、转运设施,并配备充足的具备相关资质的车辆,补齐县级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收集转运短板。对现有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设施、生活垃圾焚烧处置设施和水泥窑处置设施进行改造,对新建危废工业焚烧炉预留医疗废物进料口等配套设施,形成充足的应急储备能力。
(2)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建立循环型全生命周期绿色产业链,实现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和废物“零排放”,提升园区绿色发展水平。加强园区安全管理的专业化水平,强化日常监管,提升应急响应能力,提升园区的本质安全。建立安全、环保、应急救援和公共服务一体化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智慧园区。推广应用高新技术,大力推进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推动化工产业链向高端延伸。
(3)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农村生活垃圾阳光堆肥房和资源化处理站,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以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和实施河塘沟渠清淤疏浚为重点,建设微动力或无动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人工湿地等。对纳入城镇规划范围内或各类园区周边的村庄,全面开展污水管网建设,统一接入城镇污水管网或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对人口相对集中的村庄,建设收集管网、大三格和人工湿地。对分散居住的农户,以农户厕所三格式化粪池建设为基础,突出自然净化和循环利用进行处理。加强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有效衔接,建立“厕所革命”粪污收集处理体系。持续提档升级乡村道路通行条件,推动通村路面加宽改造,推进“美丽乡村路”建设工程。统筹抓好乡村亮化,着力解决农民群众夜间出行和公共区域亮化问题。结合农村“雪亮工程”,逐步实现村庄进出口、居民集聚区视频监控全覆盖。建设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
(4)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认真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工作推动新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强化系统思维,突出源头治理。建立生态环境警示片突出问题整改清单,支持与问题整改直接相关的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探索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建设新模式,支持地方绿色发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示范,实施区域性、流域性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系统工程。
(5)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以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环境综合治理和水土保持、洞庭湖流域水环境治理、三峡库区水环境治理为重点,实施流域垃圾和污水综合治理、河流底泥清淤、岸线环境整治等,不断改善流域水体质量,确保一江清水东流、一库净水北送。
3.重大项目及投资测算。全省三年拟实施项目419个,估算总投资1744亿元,2020年估算投资488亿元。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省级统筹机制。省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疫后重振补短板强功能“十大工程”三年行动。省财政厅要会同各牵头部门,在统筹各类资金的基础上,分别提出“十大工程”的筹资方案。各牵头部门要按照本行动方案确定的三年目标、主要任务,结合工程实际和资金统筹安排情况,分别制定专项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建立滚动项目库,做实项目前期工作,积极向国家有关部委汇报争取支持,加快推进项目落地见效。
(二)完善分级落实机制。进一步明确项目实施责任主体,理顺项目实施级次。省级项目,由省有关部门负责落实;市县项目,由各市(州)、县(市、区)负责落实。各地要相应建立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制定项目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实施的全过程服务,确保完成“十大工程”规定的目标任务。
(三)完善要素保障机制。各级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安排协调机制,加强与“十大工程”牵头部门的沟通衔接,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申报、分配方面,重点保障“十大工程”资金需求;加大财政性资金支持力度,有效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积极利用以往年度财政结余资金保障必要项目。省财政厅要加强地方政府债券和抗疫特别国债申报、使用、管理的培训和指导。省发改委要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用好用活省预算内资金。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武汉分行、湖北银保监局、湖北证监局要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十大工程”的融资支持,保障项目建设需求。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要对“十大工程”项目用地给予重点支持,更大力度盘活存量土地,增加土地供给。各级项目审批部门要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和快速反应机制,简化审批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提高审批效率。
(四)完善督查通报机制。将“十大工程”推进情况纳入省政府督查范围,对推进不力的部门和市(州),实施约谈问责。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要会同省有关部门,加强对“十大工程”和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使用的跟踪督办,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问题,重大情况及时报告省委、省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