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电 上午,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涉案金额超过1.3亿元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民事
公益诉讼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庭审全程进行网络直播。
该案由3名法官和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7人合议庭审理,广州中院院长王勇担任审判长。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以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检察长欧名宇出庭参加诉讼。被告广州市花都区卫洁垃圾综合处理厂(以下简称卫洁垃圾厂)、李永强委托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
据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书显示,自2007年起,被告卫洁垃圾厂及其实际投资人李永强违反环评要求,组织工人将未经处理的原生垃圾及筛下物非法倾倒及填埋于厂区西南侧山体,直至2016年8月被原花都区环保局责令停业。
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出具的鉴定评估报告显示,受污染场地面积约3.88万平方米,垃圾倾倒量约39.3万立方米,重量24.78万吨。由于垃圾倾倒区域雨量充沛,倾倒的垃圾渗透到地下水和周围土壤中,造成植被破坏、地下水和土壤污染,短期内难以自然恢复,周边居民的健康受到严重威胁。
记者了解到,为有效修复被污染的生态环境,花都区政府已成立卫洁垃圾厂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小组,分三步完成项目清理整治工作,全力修复生态环境,让被污染区域重现绿水青山。
前期整治阶段采取完善渗滤液处置和施工通道建设、改建垃圾
渗滤液一体化处理设备临时设施等措施,该阶段已于今年2月完成;整治处理阶段以政府采购的方式,委托中标企业对需要清理的垃圾按组份分类,按规范进行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对作业区的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置;整治办结阶段包括场地恢复、复绿工程等。
据悉,全部清理整治工作将于今年12月20日前全部完成并通过验收。修复费用共计1.3亿余元,涉案金额创广州法院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之最。
该案中,公益诉讼起诉人请求判令卫洁垃圾厂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服务功能损失费、鉴定评估费等共计1.3亿余元;李永强在企业不能清偿时承担赔偿责任;二被告在省级以上电视台或全国发行的报纸公开赔礼道歉。
广州中院受理本案后,为充分了解案涉生态环境的受损状态,王勇曾率合议庭成员前往花都区炭步镇垃圾倾倒地和项目整治现场实地勘察,了解案涉生态环境受损情况和当前环境修复进度,听取当地有关人员就环境整治的情况介绍,为庭审的顺利进行和案件的后续审理奠定了基础。
庭审中,公益诉讼起诉人就其主张出示了相关证据,双方诉讼参与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