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
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全面落实《全国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近日,随州市生态环境局出台五项硬举措,明确从2020年7月开始,对全市化工园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等重点行业企业开展三年专项整治。
清单化管理重点单位
结合2019年危险废物专项治理工作和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环境统计、排污许可等数据,建立健全市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清单、持有许可证的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单位清单、拥有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单位清单、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这四个清单;督促相关企业通过信息系统申报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情况,每年组织对全市涉危险废物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关责任人等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定期审核相关企业在湖北省危险废物监管物联网系统中执行管理计划、申报登记、转移联单、经营情况报送等制度情况。
拉网式排查环保规范
以整治范围内的相关企业和园区为重点,深入排查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过程落实环境保护相关法律制度和标准规范情况,并开展日常监管执法和“双随机一公开”对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情况进行检查;针对企业申报的常温常压下易爆、易燃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重点检查企业贮存前是否进行预处理,保证稳定后贮存。
铁手腕强化全程监管
开展环评文件技术校核抽查,严格落实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有效衔接机制;开展专项整治范围内的重点行业建设项目“三同时”落实、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抽查,对危险废物产生种类、数量以及利用处置方式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严重不一致的,督促相关企业尽快按现有危险废物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等文件要求整改。同时,开展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能力和设施运行污染防治评估,推动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
零容忍打击违法行为
以医疗废物、废酸、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为重点,每年组织开展1次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整治行动。结合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十部委“关于开展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治理行动”、执法检查等活动,持续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发现涉嫌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的问题,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发现重点行业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和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未执行安全评价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者存在安全、消防等其他方面问题,及时将有关线索移交应急管理等部门;并组织新闻媒体暗访,曝光
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
全方位加强督办检查
随州市生态环境局定期(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重点工作以及加强改进工作的措施;利用各类媒体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内部职工举报重大环境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适时组织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调研、检查、督导。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发现的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虚假整改、敷衍整改,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 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并依纪依法实施移交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