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天津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今年7月,根据群众举报,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联合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区生态环境局及武清区公安分局查处一起非法收集、处置废铅酸蓄电池造成环境污染案件。据了解,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将按照有关程序审核后,对举报人奖励人民币20万元。
今年7月,有群众举报天津市武清区某收集点有人非法收集、处置废铅酸蓄电池造成环境污染。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联合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区生态环境局及武清区公安分局快速响应,第一时间开展联合现场检查。检查发现,该收集点现场存有数十吨废铅酸蓄电池(属于HW31类
危险废物),操作工人将部分废铅酸蓄电池内的酸液倒出后,利用车间下水管排入外环境自然渗漏。
经对暗管内存留废水取样监测,pH值<1,为强酸性,总铅10.4mg/L,公安机关现场立即固定证据、对相关责任人采取强制措施。天津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确认该举报事项属实,符合《天津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暂行办法》和《天津市全面排查整治危险废物专项行动方案》规定的奖励条件。天津市武清区生态环境局对该收集点依法立案查处,将以非法处置
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等涉嫌污染环境罪的行为移交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