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湖北咸宁市高度重视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采取多项措施促进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相继组织开展了固体废物污染治理专项战役、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医疗废弃物综合治理等专项行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实现“两个到位”。一是日常监管到位。组织人员对3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1家污泥处置单位、10家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对医疗废物产生进行了多轮次、全覆盖检查;二是业务指导服务到位。指导5家单位做好了危险废物应急处置工作,帮助3家企业解决了危险废物无处置单位接收的问题,帮助2家企业解决了一般固体废物处置去向问题,指导60多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掌握了“湖北省危险废物监管物联网系统”操作流程,熟悉了危险废物相关管理要求。
二、落实“三项制度”。严格实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管理计划备案、转移电子联单等三项制度。今年以来,依托“湖北省
危险废物监管物联网系统”,督促、指导383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12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完成了年度申报登记,389家单位完成了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备案率达到了100%,共创建医疗废物、工业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13000多张,基本实现了危险废物从收集、贮存、转移到处置等环节全过程监管。
三、建立“四个清单”。结合2019年危险废物专项治理工作和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环境统计、排污许可、“湖北省危险废物监管物联网系统”等数据,对全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拥有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施的单位和危险废物年产生量10吨以上的单位进行了统计,建立了全市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清单、持有许可证的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单位清单、拥有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单位清单和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共“四个清单”,并要求各生态环境分局将“四个清单”中的单位作为重点监管对象,纳入污染源日常监管“双随机”抽查范围。
四、防范“五类风险”。一是全面防范
医疗废物环境风险。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及时完善医疗废物收运体系,实现了医疗废物“日产日清”,避免医疗废物成为二次污染源;二是及时防范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风险。6~7月份,督促2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停止了危险废物收集、处置经营活动,避免汛期过多贮存危险废物引发污染事故;三是重点防范废弃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避免废弃化学品长期堆放发生泄漏或遗失;四是长期防范尾矿库环境风险。督促2家尾矿库企业制定了污染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重大节假日、汛期开展现场巡查,防范尾矿库发生突发环境事件;五是联合防范假冒伪劣商品销毁环境风险,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公安部门规范销毁假冒伪劣商品,销毁过程中全程参与监督,防范发生污染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