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危废产业网讯:近日,集宁区环保局加强对涉危险废物企业的监管力度,环境监察执法人员深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
一是对企业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进行检查,包括危废标识、规章制度、台帐、处置合同等。
二是对各类危险废物的产生量、贮存量和转移量进行核查,发现超期贮存的,立即下达整改,将超期贮存的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危废经营单位进行合格处置。
三是对危废产生单位转移危险废物的,必须严格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不得擅自倾倒、堆放、转移危险废物。
四是对产生危险废物的生产环节进行检查,要求企业当日产生,当日入库,并有专人负责管理,不得随意存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