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危废产业网讯:实验室里产生的1.55吨易燃、易挥发危险废液,竟然就贮存在大楼地下车库,且车库、大楼一直在使用中。这样的“危险共处”长达3年之久,直到检察院收到群众的举报线索。
今年3月,温州市鹿城区检察院通过分析市检察院公共利益受损预警平台流转的12345市长热线群众举报信息,发现一条实验室危险废物长期未处置的公益受损线索。根据线索举报内容,这些危险废物竟然“藏”在温州某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大楼内。
在对线索信息进行初步核实并实地勘查后,办案检察官发现,这家检测院在检测过程中,会产生一种或几种具有危险特性的化学废液,这些化学废弃物均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所列的危险废物,有易燃、易挥发的特性。近年来,这家检测院累计产生危险废液约1.55吨。由于废液是逐步产生累积的,成分复杂、处置难度较大,检测院自身不具备处置能力,所以就被贮存在了大楼地下室的一个半封闭空间内。让人担忧的是,在危险废弃物藏身大楼地下室的同时,大楼的办公室和地下室停车库都照常使用,存在很大的环境污染风险和公共安全隐患。
今年,温州市在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中配套开展“清废”规范战,以创建“无废城市”为载体,推进治废设施建设,规范固废监管。但是,检测实验产生的危险废弃物由于与社会接触面不多,很容易被忽视。
今年6月13日,在查实相关情况后,鹿城区检察院依法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鹿城区环保局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环保局履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职责,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指导这家检测院限期处置危险废物等;同时,要求对辖区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情况进行排查梳理,强化对实验室危废处置的指导,落实安全处置,切实消除辖区实验室危废污染环境隐患。
鹿城区环保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着手整改,一方面对这家检测院开展危险废物现场检查和服务指导,对检查中发现的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问题,现场出具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及时复查落实整改情况;针对这家检测院危险废物长期未处置的情况,环保部门积极帮助对接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与这家检测院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合同,并多次协调,最终督促累计1.55吨危险废物全部清运完毕。
在对个案进行整改的基础上,鹿城区环保局部署开展针对有实验室的事业单位、社会检测分析机构的危险废物专项排查,共出动人员102人次,排查单位51家,发现产生危险废物单位6家,有针对性地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指导,落实暂存与处置措施,推进实验室危险废物的规范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