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市危险废物治理工作,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打好危险废物治理攻坚战,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青岛市打好危险废物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2018-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
超期贮存危险废物限期处置
到2020年,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体系,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布局趋于合理,处置能力与危险废物产生种类和数量基本匹配,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全部纳入集中处置,基本实现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环境监管能力明显提升,到2018、2019、2020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分别不低于85%、87%、90%。
《方案》要求,全面排查危险废物贮存情况,对危险废物贮存时间超过1年的企业,要建立管理台账,制定处置计划,加快清理力度。 2018年底前不能完成超期贮存危险废物处置工作的企业,将其列入重点监控名单,实行“挂单销号”。 2019年底前,所有超期贮存的危险废物必须全部处置完毕。优化危险废物处置能力配置,将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统筹建设,合理布局建设集中处置设施。根据《山东省“十三五”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十三五”期间,我市规划建设2个危险废物综合处置项目。
开展行动打击“洋垃圾”走私
要建立城乡一体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体系,在各区(市)建立以处置企业为主体的医疗废物收集站,采用“小箱进大箱”的模式,2020年年底前实现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全覆盖。 2020年年底前,建设完善的医疗废物转运和处置体系,实现医疗废物按时限转运和全部集中处置。
开展打击“洋垃圾”走私专项行动。根据国家分批分类调整的进口固体废物管理目录,自2018年12月31日起,禁止进口废五金类、废船、废汽车压件、冶炼渣、工业来源废塑料等16种固体废物;自2019年12月31日起,禁止进口不锈钢废碎料、钛废碎料、木废碎料等16种固体废物。 2019年年底前,逐步停止进口国内资源可以替代的固体废物。针对《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列明的固体废物,开展打击“洋垃圾”走私专项行动,打击走私国家禁止进口废物行为。推进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严格固体废物进口和后续监管,对无牌无照、非法经营、储存“洋垃圾”店铺、窝点,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对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许可证、非法转让许可证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依规撤销进口许可证。
建立全过程监管信息数据库
根据《方案》要求,提升危险废物处置全过程监管能力。推动危险废物分类收集专业化、规模化,鼓励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建设区域性收集网络、贮存设施。2019年年底前,对现有的5家废机油收集企业和5家铅酸蓄电池收集企业,进一步提高暂存能力,同步合理布局建设废铅酸蓄电池、废机油、废机油格等收集企业,建设汽修行业危险废物回收体系。依托城市垃圾分类回收体系建设,建设生活垃圾中废镉镍电池等有毒有害物质回收体系。建立农药包装物等农业危险废物回收处置体系。
加强危险废物监管能力建设。 2020年底前,实现信息平台升级,借助物联网、卫星遥感等信息化手段,建立“能定位、能查询、能跟踪、能预警、能考核”的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信息数据库,提升危险废物风险防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