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发布了《江西省危险废物重点监管企业(2018年更新)》,确定了2018年度省级危险废物重点监管企业861家,其中危险废物产生单位723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138家。
具体内容如下:
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公布《江西省危险废物重点监管企业(2018年更新)》的通知
各设区市、县(市、区)环保局:
为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监管,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字〔2015〕108号)确定的筛选原则和要求,我厅在2017年度省级危险废物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基础上,结合2017年申报登记以及征求各方意见,确定了2018年度省级危险废物重点监管企业861家,其中危险废物产生单位723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138家。现予以公布。
为有效控制危险废物环境风险,请各地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切实加强对重点企业的监督管理。
附件:江西省危险废物重点监管企业(2018年更新)
江西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9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