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江环保(00895)(深:002672)就日前收到深圳市罗湖区监察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决定书进一步公布,指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相关调查案件调查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应当保密。根据相关规定,现阶段有关具体情况不宜对外公开。
此外,公司向罗湖监察委进一步了解,目前该事项未进入刑事司法程序,不属于刑事立案,该事项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管及员工没有关连,具体案件亦不涉及公司相关具体项目及经营资质,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但鉴于该事项仍在调查过程中,尚未有结论性意见,不排除公司可能面临被追究责任的风险,对此公司将积极配合相关调查工作。
东江环保日前宣布,于8月10日收到深圳市罗湖区监察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决定书,决定对公司涉嫌单位行贿问题立案调查,涉嫌单位行贿问题于2014年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