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废处理行业的主管部门主要是国家环保总局。2014年,在环境问题越来越严重的大背景下,环保部将实行独立而统一的环境监管,健全“统一监管、分工负责”和“国家监察、地方监管、单位负责”的监管体系,同时建立统一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独立进行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在“十三五”期间,国家将建立环境质量改善和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双重体系,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计划,实现三大生态系统全要素指标管理;在既有常规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基础上,新增污染物总量控制注重特定区域和行业;空气质量实行分区、分类管理。
《基本思路》提出两个阶段性目标:到202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空气和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土壤环境恶化趋势得到遏制,生态系统稳定性增强,辐射环境质量继续保持良好,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系统完整,生态文明水平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到2030年,全国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基本达标,水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标准,土壤环境质量得到好转,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基本协调,生态文明水平全面提高。从两大阶段性目标以及中国对世界作出的到节能减排承诺来看,“十三五”期间,环保投资将进一步加大。
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中国危废处理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指出,2016年,全国危废的产生量为5347.3万吨。我国危废处理行业自2001年左右起步,经过十多年的发展,行业进入快速增长阶段,但也存在经验和技术上的短板。由于我国危废整体处置率较低,使得行业市场规模较小。加上我国目前的医疗和核废料的相应处理市场,2016年我国危废处理市场产值约为810亿元,预计2017年的市场产值为889亿元左右。
2010-2017年中国危废处理行业市场规模情况(单位:亿元)
资料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整理
危废处理行业发展前景分析
目前,危险物质已经有一定得量。我国每年约有300万吨危险废物临时储存在各生产单位,累计储存量己达3000万吨以上。每年有数千吨危险废物被排放到环境中,污染隐患极大。我国先后曾有70多家铬盐生产厂点,目前有2/3以上的企业因各种原因关停和破产,遗留约450万吨的铬渣堆置在原地,大多未得到治理,造成巨大隐患。
为了治理危废排放问题,有关主管部门制定了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目录;发布了一系列关于危险废物填埋、焚烧的污染控制标准与技术规范,以及进口废物环境保护的标准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等;建立了危险废物集中处置收费制度,促进了危险废物处置的产业化等一系列经济政策的制定。上海、天津、江苏、浙江、黑龙江、吉林、四川等省市还颁布了危险废物管理的地方管理办法。
2014年4月24日,新版《环境保护法》修订通过并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违法排污者将受到按日连续计罚,且罚款额上不封顶,大大提高了企业的违法成本,并将环境公益诉讼权的主题扩大到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相关社会组织。
另外,根据国务院2016年11月24日发布的《“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明确指出“十三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将面临重要的战略机遇。需要开展重点行业危险废物污染特性与环境效应、危险废物溯源及快速识别、全过程风险防控、信息化管理技术等领域研究,加快建立危险废物技术规范体系和建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无害化管理标准和技术体系。
另外,近两年以北方为主的雾霾天气严重,我国加强了对于企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再加上十八大以来我国对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支持力度越来越强,在行业巨大的市场需求背景以及国家政策的支持下,我国危废处理行业市场发展前景较好。前瞻产业研究院预测,我国危废利用产业产值远期规模在2000亿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