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淄博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发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航钛业有限公司因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未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危险废物洒漏、未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被罚款八万元。
据了解,该公司年产5OO0吨先进钛合金项目车间内,滤油机房存储液压油及空桶,未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未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危险废物洒漏、未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 (一)、 (二)、 (十一)、(十三)的规定,高新区环保局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捌万元整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