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焦油是危险废物,属于国家危险废物目录标注的精(蒸)馏残液,具有易燃性,通过正规渠道处理成本较高,而非法处理成本则低得多。日前,恩平市公安局根据举报,掌握广东嘉某陶瓷有限公司将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煤焦油交由无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企业进行非法处置。恩平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朱立辉获悉后,要求恩平市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迅速展开深入侦查,深挖源头、追根溯源,做到案件人员不查清不放过、不连根拔除绝不收兵,全力扩大战果。
经过精心组织、过细工作、艰苦经营,恩平市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陆续抓获这宗涉嫌污染环境案的犯罪嫌疑人陈某强、叶某鹏、苏某坚、侯某宁、杨某庆、袁某章、李某国、李某炯、荣某涛,并依法执行刑事拘留。
经依法侦查查明,广东嘉某陶瓷有限公司煤气站在生产煤气过程中,将产生的煤焦油除一部分输送至原料部门进行燃烧处理外,另一部分由供应部经理叶某鹏负责联系购买煤焦油的荣某涛,双方进行买卖煤焦油的洽谈工作。荣某涛交代,自2011年开始,其向广东嘉某陶瓷有限公司购买煤焦油并销售给他人,自2016年8月1日国家将煤焦油列为危险废物进行管理起,荣某涛在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的情况下,以每吨2000元的价格向广东嘉某陶瓷有限公司购买900—1000吨煤焦油,并安排司机驾驶油罐车,将煤焦油运输到其在佛山新润丰油库租用的油罐储存保管,再将煤焦油销售给肇庆市四会市某玻璃厂作为燃料燃烧,非法获利13万元。
目前,上述涉案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中。
又讯 (记者/胡伟杰 通讯员/恩公宣)日前,恩平市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接到环保局情况通报,称恩平市俊某陶瓷有限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将产生的煤焦油(属危险废物)擅自焚烧或交由无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企业进行非法处置,涉嫌污染环境。接报后,恩平市公安局进行立案侦查,并迅速组织力量开展相关调查取证工作。经过调查取证,该大队先后抓获该公司采购部经理冯某玲、行政部经理张某及法人代表、董事长梁某文,另一犯罪嫌疑人潘某镜于近日到恩平市公安局投案自首。
经审讯,上述嫌疑人如实供述,梁某文向潘某镜购买原材料用于生产陶瓷砖后未有资金结算货款,两人便商议采取以物换物的方式,将其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199.81吨煤焦油折算成等值货款给潘某镜,并由潘某镜雇请油罐车将煤焦油运载到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一租赁场地内储存。另经侦查,该公司今年以来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煤焦油150—200吨,至今尚存放在该公司的煤焦油池。
目前,恩平市公安机关已对上述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