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潍坊市环保局公布2018年7月份潍坊市环境保护局对环境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11日-20日)。其中,潍坊龙易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危废库内未设置危险废物标识,遭到通报。通报如下:
当事人为潍坊龙易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代码(身份证号)为913707040924684438,环境违法行为为危废库内未设置危险废物标识,处罚决定为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处罚依据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