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工业危废实际产生量可能远大于统计量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2017年11月1日)中明确指出:“当前,我国危险废物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亟待加以改进。
一是危险废物底数不清。目前全国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平均负荷率不到60%,每年有超过一半以上危险废物由产生单位自行利用处置,大部分游离于监管之外。不少地方反映尚不能全面准确掌握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类别、数量,直接影响了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报告的说法,我们认为统计局发布的数据可能远不能反应国内危险废物实际产生量,而其原因可能在于因为此前监管相对薄弱,所以很多产生危废的企业出于节省成本考虑,普遍存在瞒报、漏报、少报的情况。
我们以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公报所披露的2007年数据作为基数进行了测算,假设2008-2017年间工业危废产生量增速与年度工业GDP增速(注:不变价)保持一致,则2016年工业危废产生量为9594万吨,2017年产生量为10208万吨。测算数据远大于统计年鉴数据。
环保监管执法趋严,将大大提升实际危废处理需求
从今年5月份开始,国家政策层面对于固体废物污染的防治问题明显开始加大力度。生态环境部今年5月启动“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即“清废行动2018”,对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倾倒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核实。5月22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坚决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的通知》,进一步扩大清废排查范围至全国。
可以预期的是,后续国内对于固废尤其是危险废物的环保监管与执法力度只会越来越严。政策力度加大的可能结果就是,很多此前被“隐藏”的危废利用及处理需求将被快速“释放”出来。
危废处理行业将迎来高速发展期
与国内危废产生量相比(无论是与官方统计数据,还是与估算数相比),危废持证经营单位的实际经营规模其实还很小。即使不考虑经济发展与环保标准提升所带来的危废产生量的增长,仅是监管与执法力度加大所“挤出”的需求,对于危废处理行业来说,可能都是一个倍增甚至数倍增长的空间。因此,我们认为,2018及随后的几年,危废处理行业将迎来一段相当可观的高速发展期。
根据我们的测算,至2020年全国工业危废产生量将达到12859万吨。中性假设条件下,其中55%由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第三方公司处理,则2020年处理量将达到7072万吨,较2016年的1629万吨将增长3.34倍,2017-2020年复合增速将达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