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环保厅印发2018年法治工作要点提出,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大气、水、危险废物、放射源、环境噪声、自然保护区等重点领域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对问题突出、污染严重的县(市、区),开展巡回式、解剖式执法。
省环保厅将加强生态环境制度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河北省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修订,开展《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调研,着手起草《白洋淀水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条例》,为加强生态环境治理提供法律支撑和保障。健全标准制度,立足河北污染防治实际,继续推进钢铁、焦化、建材等行业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制订钢铁等行业超低排放限值,发布实施大清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子牙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黑龙港及运东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坚持用环保的标准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基本制度,健全信息强制性披露制度,落实严惩重罚等制度,强化排污者责任。
对问题突出、污染严重的县(市、区),开展巡回式、解剖式执法,组织开展“利剑斩污”专项行动,狠抓大案要案查办,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
按照生态环境部部署,抓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禁止洋垃圾入境、打击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垃圾焚烧发电行业达标排放、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及城镇和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等七大专项行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