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工业废酸、垃圾、污泥等危废固废异地倾倒被查获案件频发。其不断出现的原因,与企业逐利需求强大、监管失守等因素有关,应当引起地方政府和社会的高度重视。
一些地方危险废物从产生到处置全过程监管的职责主要由环保部门承担,公安、环保等相关部门尚未形成监管合力;危险废物产生量大、增长速度快、涉及范围广;企业危险废物的管理、贮存、转移和处置等规范化水平低;危险废物处置成本高。这些都给非法倾倒、倒卖和私自处置危险废物提供了市场和利益空间。
要根本上解决危废异地倾倒问题,必须建立环保、交通、安监、公安等部门的联合监管执法机制,出重拳、施狠手,予以严厉打击整治。
除了加强监管与打击外,还需完善跨界转移管理,明确废物跨界转移审批管理中的分工和责任,切实解决危废处置行业存在危废家底不清、行业发展不规范、危废鉴定机构不足、危废处置设施选址难、地方处置设施能力不足、危废处置在政府企业与公众之间信息不对称、基层环境监察执法队伍能力建设薄弱等一系列问题,从制度层面减少危废转移和倾倒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
同时,在地方产业规划中,要将相关产业与后续循环处理产业衔接起来,将当地相关支柱产业和后续处理产业配套起来。完善相关法律层面的监管制度,真正终结企业间的恶性竞争,让守法者获利、让违法者受损。政府、企业、个人划定责任,调动各方力量参与环境监管,从源头监控和末端治理等方面进行多方围堵,把依法监管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