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成都组织召开了《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专家审查会。
审查会邀请西南交通大学、四川大学、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四川省环境政策研究与规划院、成都市环境应急指挥保障中心、四川省城镇供水排水协会、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标准化研究院等单位9名专家组成专家审查组,与会专家听取了标准起草单位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的汇报,对标准编制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准确性及标准文本编写的规范性等内容进行重点审查,一致认为《标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国家、行业标准等要求,格式规范、结构完整、内容全面;标准设置的分级分类、控制指标和排放限值科学合理,符合四川实际情况,具有可操作性,与会专家一致同意通过审查。
《标准》将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改善农村水环境质量提供重要支撑,下一步,编制单位将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尽快形成报批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