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徐州市生态环境局消息,该局7月22日公布一起查处的环境违法案件,徐州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被发现存在两项环境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罚款7万元的行政处罚。
这位位于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企业,由徐州市的国资平台新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中节能清洁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分别出资组建而成,是徐州当地有资质的危险废物焚烧、交换、利用、固化、填埋、贮存等业务的公司之一。
据徐州市生态环境局公示的徐环开罚决定[2019]2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该公司的违法事实是,今年4月16日现场检查时发现:贮存于固化车间的炉渣未按照要求贮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库内,未安全分类存放,部分灰渣直接散放于危废库内,未按要求收集贮存。同时,该公司5号危险废物暂存废库未按要求设置危险废物分区标志,未按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徐州市生态环境局认为,徐州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行为,违反了固体废物管理方面的相关法律规定,依法作出给予该公司合计罚款7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