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5日,记者从山东省住建厅获悉,2020年底,山东省济南、青岛、泰安3个试点城市基本建成垃圾分类体系,2025年其余各设区市基本建成垃圾分类体系;山东将通过立法增强垃圾分类的强制性,山东省住建厅将于今年年底前向省人大提交山东省城乡垃圾处理条例立法计划;2019年,淄博市博山区、邹城市、荣成市、郓城县、单县5个县(市、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
山东垃圾处理场(厂)投产运行129座,设计处理规模约6.89万吨/日
15日,山东省住建厅召开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媒体通报会。住建厅城管局局长杨建武在会上对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进行了通报。截至5月底,全省垃圾处理场(厂)投产运行129座,设计处理规模约6.89万吨/日,在建(包括前期准备) 49座,设计处理规模约3.98万吨/日。其中、已投产运行的129座生活垃圾处理场(厂)中,填埋场73座,焚烧(发电)厂53座(包括2停运),其他处理方式3座(青岛市高新区生化处理厂、青岛胶南绿菌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项目、菏泽市巨野县生活垃圾处理场)。全省1- 5月份共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约1136.86万吨,其中焚烧处理728.34万吨,占64.07%。
全省已建成运行18座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包括16个设区市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一市一场)及济南莱芜区、聊城冠县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总设计处理能力2902吨/日;有3个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正在建设,设计处理能力160吨/日。目前,山东省建筑垃圾处理方式以填埋为主,全省已建或在建资源化利用处理场54座,处理能力约25。 22万吨/日,主要分布在济南、青岛、淄博、枣庄、潍坊、济宁、泰安、临沂、菏泽等地。
大力推进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治理,开展拉网式排查,将规模以下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也纳入排查整治范围,确保区域全覆盖。截至目前,住建部非正规垃圾推放点整治信息系统内的146个点位已经整治完成了134个,5月份以来新排查整治了规模以下非正规垃圾堆放点123处。2020年年底前全面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整治工作。
“目前仍存在资金投入不足,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资金投入不足,部分设施由于企业资金链断裂等问题导致整改进度缓慢;垃圾处理设施比较薄弱,有害垃圾处置设施短缺,厨余垃圾处理设施不足,可回收拉圾处理资源化利用水平不高,垃圾终端处理能力待别是易腐垃圾处理、有害垃圾处理技术还不够成熟。”杨建武说,山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无论是顶层设计,还是落实推进,无论是前端投放、中端收运,还是后端处理,都存在短板,亟需补齐。各地分类投放和收集设施配套还不到位,总量不足,分类运输能力比较弱,末端处理设施建设滞后,厨余垃圾处理依然是难点,有害垃圾处置设施明显短缺。从统计情况看,全省16个设区市已建成运行的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18个,仅能满足各市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部分饭店、单位食堂等餐厨垃圾处理需求。全省只有11个设区市建有19处危险废物综合性处置中心,难以满足分类需要。
山东日均产生约7.5万吨生活垃圾,各地垃圾分类模式已初步确立
在会上,杨建武对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做了简要介绍。目前,全国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一年已经超过4亿吨。从山东省统计情况看,2015年一2018年全省共产生生活垃圾约1亿吨(2015年2258万吨,2016年2421万吨,2017年2585万吨,2018年数据住建部尚未发布,预估约2700万吨),每年增长约7%,日均产生约7.5万吨,15天就可以填满一个大明湖。
在建立“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城乡环卫一体化模式基础上,指导各地因地制宜,探索建立不同的垃圾分类模式。比如,济南市对生活垃圾实行总量控制,将实施生态补偿与推行垃圾分类相结合,倒逼垃圾分类;青岛市采用两个“四分法”分类模式,在公共机构分为餐厨、可回收、有害和其他四类垃圾,居民区分为可回收、有害、其他和大件四类垃圾;泰安市推行“强制分类+引导分类”“专业分类+社会参与”相结合的“2+2” 模式。荣成市探索实行“一次四分法”,由村民直接将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可回收、可燃、不可燃”四类进行投放。
各地积极推进分类收集处置设施建设和改造升级,不断完善垃圾末端处理体系,提升处理能力。比如,济南市先后配备18辆有害垃圾运输车、49辆可回收垃圾运输车、63辆餐厨和厨余垃圾运输车,保障分类运输需要;青岛市累计投入35.2亿元,建成集焚烧、填埋、生化处理等多种方式于一体的综合处置园区;邹城市投资4000多万元,规划建设30座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处理站,配套购置分类垃圾桶7万余套、分类运输车170余辆,分类设施实现镇域覆盖;单县建设沤肥池280座,配置分类垃圾桶5万个,建设垃圾中转站4座。目前,全省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8%以上,卫生填埋和焚烧发电并举的技术格局基本形成。
构建全程分类体系,山东将通过立法增强垃圾分类强制性
下一步,将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设施建设,构建环环相扣的全程分类体系健全分类投放体系,在现有“四分法”基础上,指导各地因地制宜确定分类模式,明确不同区域和场所分类要求,逐步构建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管理体系;健全分类收集体系,指导各地科学设置分类收集容器,加快分拣中心建设,明确分类标识,合理布点收集;健全分类运输体系,配套垃圾分类车辆,实施分类改造,完善转运体系,统筹收运衔接,避免“垃圾分、混装运”现象;健全分类处理体系,督促各地加快焚烧厂、填埋场、厨余垃圾处理、有害垃圾处置、资源回收利用等设施建设和改造提升,不断优化处理工艺,增强末端处理能力。
加快垃圾分类立法,编制专项规划和标准规范。加快立法进程,年底前提请省人大制定出台《山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明确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要求,依法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加强规划引领。组织编制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划,统筹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布局;完善标准体系,强化技术规范指导,研究制定《山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规范》,完善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厨余垃圾处理工艺、生活垃圾制肥等标准和相关技术导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