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呼和浩特7月10日消息,记者9日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的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情况新闻发布会获悉,内蒙古从严从实推动问题整改到位,根据第一轮环保督察移交问题线索清单,对124名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其中涉及厅级干部27人、处级干部65人。
2016年7月14日至8月14日,中央环保督察组对内蒙古开展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2018年6月6日至7月6日,中央环保督察组对内蒙古开展“回头看”及草原生态环境问题专项督察。截至今年6月底,针对2016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49项整改任务,内蒙古已完成整改35项,剩余14项正在加紧推进;2018年督察反馈的100项整改任务,完成整改39项。
据介绍,内蒙古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工作,成立了以自治区党委书记任组长、政府主席任第一副组长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压紧压实盟市的主体责任和厅局的监管责任。2016年、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期间,全区共追责问责970人,立案查处542起,罚款5396万元。对2018年环保督察“回头看”移交问题线索,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已完成调查核实工作。
内蒙古还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去年全区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3982件,罚款5.16亿元,分别是2017年的1.4倍和2.23倍。今年1至6月,内蒙古进一步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187件,罚款1.19亿元,查处适用新环保法案件和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2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