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宽城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倾倒危险废物废酸案。一年前,佟某、张某等人先后九次向宽城龙须门镇、秦皇岛昌黎县等地倾倒危险废物废酸,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损害。
据宽城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介绍,2018年5月1日,佟某、张某等人载着危险废物废酸,将其倒至宽城龙须门镇某村河套,之后,佟某等人又多次将危险废物废酸倾倒至秦皇岛抚宁区、昌黎县;辽宁省绥中县和承德宽城四地。当年5月21日,宽城汤道河镇当地群众发现河套河水变色,有刺鼻气味,于是打电话向有关部门反映,公安机关开始着手调查。经过视频取证等相关调查后,公安机关将部分嫌疑人抓获,之后又在车辆行径视频中发现其向附近地区也倾倒了危险废物废酸。由于在宽城倾倒的次数较多,影响较大,今年4月9日,该案正式移交至宽城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6月18日至6月19日,宽城法院对这起严重污染环境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佟某、张某、刘某等11人先后九次倾倒危险废物废酸,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损害。公诉机关认为:佟某、张某、刘某等人严重污染环境,应当以污染环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因该案涉及河北、辽宁两省四地,人数较多,23名律师参加了诉讼。
庭审过程中,宽城法院对佟某、张某、樊某等11人涉嫌污染环境罪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公诉机关就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向法庭提供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发表了自己的辩解和辩护意见。鉴于案情复杂以及相关的法定申报程序,犯罪情节较严重,该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