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服务民生工程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环评审批制度改革,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要求,2019年6月6日我厅出台了《吉林省不纳入建设项目环评管理的项目类型(2019年版)》吉环环评字〔2019〕7号),全省约四分之一的建设项目将不需要办理环评审批或备案手续。
环评手续的免除,使相关企业真正享受到“减环节、减时间、减成本”的环评改革红利,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在助力打好污染攻坚战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
该文件范围覆盖了23个行业共55个项目类型,将纳入城市污水管网、环境污染小、以家庭为单位、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30个项目类型,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未明确的25个项目类型纳入其中,重点涉及社会事业与服务业、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和仓储业等,以清单的方式明确了不纳入建设项目环评管理的项目类型,将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在日常环评管理掌握不准的项目类型进行了细化和明确,统一了尺度,统一了管理要求。
附件: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不纳入建设项目环评管理的项目类型(2019年版)》的通知